返还型健康险叫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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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9:11 兰州晨报 |
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9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施行,涉及教育、环境、安全、保险等领域,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产生广泛影响。 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法律首次明确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规定“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列入概算9月1日起,新修订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施行。为了确保补偿补助制度落到实处,条例规定,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列入工程概算。 民用爆炸物品不得随意买卖9月1日起施行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保监会叫停返还型健康险根据保监会颁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目前市场上比较常见的返还型健康险被叫停。办法明确,9月1日以后上市的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新产品,不再含有生存给付责任。 一次性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办法强调,一次性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