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装“猫眼”最高拟罚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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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9:26 南方日报 |
不装“猫眼”最高拟罚10万 □《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管理规定》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稿近期将出台 □视频监控系统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本报讯广州今年年底将完成重点地区安装“猫眼”(即视频监控系统)的任务,在两年内完成25万个探头的安装。对于那些应当安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却不安装或不按标准规范建设视频系统的,最高将处10万元罚款。这是笔者昨日从广州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现场获悉的。据悉,广州目前已完成《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全市的视频监控系统步入全面实施阶段。 操作员不能熟练操作遭严厉批评 昨日,笔者跟随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等一行,前往白云区同和街和石井街参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情况。笔者在现场看到,同和街山水庭苑警务室里,数个监控显示器通过安装在各街道小巷的探头“监控”着行人、车辆的行踪。 据了解,该街道在短短的一个月内,投入80万元新安装88个监控探头,也许由于刚建成之故,山水庭苑警务室的两名操作人员还不太熟悉系统的操作,当场遭到张桂芳的严厉批评。张桂芳称,安装摄像头的资金也许不是问题,但如何使用才是最重要的。视频监控系统可谓是“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管理才是重中之重。 年内要形成局域联网监控 广州市视频建设办公室主任谢学宁指出,到目前为止,全市视频监控系统完成了摸查布点规划、总体设计、标准规范和试点建设应用,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按照规划,今年要基本完成全市重点道路、主要公共场所、要害部门、公共交通系统、案件多发地段和城乡结合部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谢学宁还指出,在今年年底前,广州市将要求所有水库、学校、幼儿园、文化娱乐场所、住宅小区和大中型企业安装一定数量的监控摄像头,形成局域联网监控。 据了解,目前《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管理规定》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稿,进入最后修改完善阶段,近期将出台。据透露,《规定》对那些应当安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却不安装或不按标准规范建设视频系统的,明确了相应的罚则。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将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而对那些不按规定使用视频系统的,不按规定保存视频信息,擅自更改、破坏视频资料,擅自复制传播视频信息的,不配合主管部门工作,监看和管理人员没有持证上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点区域全天候监控 “广州一定要舍得花钱买平安。”昨日,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在现场会上说道。 张桂芳指出,广州将投入30多亿元在两年安装25万个监控探头,今年年底争取完成重点地段建设,其中包括党政机关、政法部门以及主要街道、出入口街口巷口多发案地段等等,重点区域实行7×24小时的全天候值班监控制度。 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也提出,广州应该多培训一些视频警察、视频保安,通过“天罗”即技防和“地网”即人防相结合,让其形成广州的标志之一。 慧燕超军杨曦洁仪曹刚 声音 “广州一定要舍得花钱买平安” 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 广州一定要舍得花钱买平安。目前广州还有一些领导有一些错误的想法,就是觉得这(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形式工程”,是做给人家看,取悦群众,效果不大,有些地区的领导甚至出现观望现象,这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进展。殊不知,目前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已经是一项“平安工程”,广州的治安要稳定,要造福广州市民,离不开这些小小的“探头”。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将促进解决“警力不足”、“取证困难”、“防范困难”、“群众安全感不强”的四大问题。 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 广州应该多培训一些视频警察、视频保安,通过“天罗”即技防和“地网”即人防相结合,让其形成广州的标志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