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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卫局出台余泥渣土管理新规定 建筑垃圾排放审批权下放到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9:26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市容环卫局获悉,广州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的审批权限由市市容环卫局下放到各区市容环卫局,市环卫局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不再受理有关申请。

  据介绍,市环卫局近日下发了相关通知,对广州余泥渣土管理业务办证工作作出调整:由市余泥处负责建筑垃圾处置费减免和建筑垃圾准运证正证的审批;由区余泥渣土管理机构负责辖区所有申请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临时余泥渣土排放(受纳)复函工程的审批及

建筑垃圾准运证的办理。

  根据此项规定,除建筑垃圾处置费减免工程外,市余泥处将不再受理所有申请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临时余泥渣土排放(受纳)复函工程的审批。

  袁丁陈耀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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