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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支队前往检查是否非法养殖 养鳄水池鳄去人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9:26 南方日报

  ■“人鳄大战”追踪

  本报讯本报前日报道了石井河中“人鳄大战”,其中的鳄鱼涉嫌属于非法养殖。昨日上午,广州渔政支队执法人员根据本报线索赶到现场检查,却发现富奎集团货场后花园内的鱼池中已经“鳄去人空”,只剩下池子旁边“小心鳄鱼”的警示牌。

  前日记者报道河涌抓捕鳄鱼时,就有村民偷偷相告“鳄鱼是富奎集团养的。”而在富奎集团货场的后花园内,记者也发现一片面积约为40平方米的鱼池,池子距离石井河不过3米,当时,一个工人用手示意,池里共有4条鳄鱼,当天早晨只剩下3条了,但该工人拒绝透露饲养鳄鱼的目的。

  广州渔政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鳄鱼是我国二级保护动物,饲养和销售都必须取得渔政部门发给的专门许可证,分为养殖证和销售证。广州目前只有五六家单位拥有鳄鱼的养殖证。而根据相关法律,非法养殖鳄鱼,执法部门除了予以全部没收外,还将处非法所得1—10倍的罚金。由于确认富奎集团并没有申请过鳄鱼养殖证,昨日上午10时半,广州渔政支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检查。但发现鱼池中空空如也,不见鳄鱼踪影,池子中的水也很干净。“小心鳄鱼”的警示牌还插在旁边。执法人员向货场的保安队长询问,但该保安队长否认池子里养过鳄鱼。由于没有抓到物证,最后执法人员只好空手而返。严慧芳梁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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