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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匪勾结案”尘埃落定罪名成立维持原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9:2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匪勾结案昨日上午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尘埃落定。上诉人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原所长蒲烈彬、原教导员白锡文被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判处二被告人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昨日上午10点,终审判决准时开始,约有20名旁听人员在等着最后的判决。二名被告人在法警的带领下,缓慢地走进法庭。在审判长宣读审判书前,出现有趣的一幕,蒲烈彬

以腰疼为由请求坐下听,审判长同意了他的请求。

  终审判决书称,蒲烈彬、白锡文以原判采信的涉案警察的供述及3个副所长的证言是推卸责任、不真实为由,提出了上诉。经查,侦查机关向涉案警察和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副所长田某钢、向某强收集证据均是依法进行,且证据客观真实,与案子有直接关联性。故法院没有采纳蒲烈彬、白锡文此项上述理由。蒲、白二人上诉的另一条理由是:自己尽职尽责,向上级反映过宜宾籍扒窃人员问题,采取了相应措施,对一些干警的不良反映,也进行过调查。经查,二被告人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就本案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而言,二人的工作是不到位的。其玩忽职守的行为与案子的后果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法院认为上诉人蒲烈彬、白锡文的此项上诉理由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信。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为,上诉人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原所长蒲烈彬、原教导员白锡文在任职期间,明知车站盗匪猖獗,民警与盗匪勾结却放任不管,或者查处打击不力,或者不向上级汇报,使得宜宾籍扒窃人员在部分警察庇护下长期作案,败坏了人民警察的声誉和公安机关的形象,致使人民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最后,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两被告人听完判决书后,平静地走出法庭。至此,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匪勾结案划上了句号。作者:刘航 苗国强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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