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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这正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体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9:38 四川在线

  最近几天,富士康诉讼案成了媒体的焦点。《经济观察报》总编辑何力说鸿富锦公司“举动明显是别有用心的……”北京一些新闻记者甚至表示,如果当事记者败诉,将从此不做舆论监督,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也称此事件“这是一种震慑、淫威”。

  一个台资企业起诉两名记者,为何会让记者们如此激愤呢?

  因为被起诉的是记者,而索赔金额又高达3000万元之巨。而记者向来有无冕之王的美誉,好象记者能代表公众利益,是正义的化身。

  于是一场普通的新闻侵权官司,立即被炒作得沸沸扬扬。代表记者利益的舆论媒体普遍支持记者,谴责富士康公司。

  在法制不健全的时代,记者在维护公众利益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赞誉,无冕之王的美誉就是对记者维护正义的最好肯定。日久天长连记者自己也陶醉在自己营造的理念中:记者能代表公众利益,是正义的化身。

  富士康起诉记者并提出天价索赔而被法院受理的事实,揭开了记者身上无冕之王的神秘面纱:原来记者也和其他人一样,并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现在法院受理了富士康的起诉,按照法律程序,当被告的记者只能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询问,这让无冕之王在公众人物中的优越感荡然无存,于是激起了记者们的强烈反响。个别记者甚至武断认为起诉记者就是挑战公众利益。

  其实记者们完全没有必要如此激愤,记者虽然是“无冕之王”,但并没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任何公民、或组织认为其新闻报道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记者都可以作为被告,而没有任何豁免的理由。

  也许记者会以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来为自己开拓,可在言论自由的美国,总统都要被人起诉,何况记者?

  认为记者就不能当被告,完全是一种特权思想作崇。法律是公平的,记者当被告,并不意味记者就会败诉。原告、被告一样可以平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被告席上记者同样可以用法律的武器宣传自己的观点。

  如果记者相信自己的报道是客观公正的,为何不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如果记者都不相信法律会作出公正的判决,不相信法庭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连自己的权益都不能维护,又靠什么去行使舆论监督的职责呢?

  记者被起诉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因为这是原告、被告证明自己代表正义的最好机会。否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各置一词,公众谁能明辨是非?一切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让法律还双方一个公道,不但是公众认可的

  最好的选择,也是双方能接受的唯一选择。

  既然双方都坚信正义站在自己一边,难道不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法制社会的日益完善,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必将日益深入人心,富士康诉讼案告诉我们任何人都受法律约束。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他是“无冕之王”的记者还是跨国公司的老总,都没有豁免法律约束的理由。

  依法办事,依法治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本来就是我们一直期盼的,现在,当法制的光芒即将照耀出公平、正义身影的时候,就让我们静下来,等侯法律公正的裁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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