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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贼勾结案”13名干警全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9:51 南方新闻网

  “警贼勾结案”13名干警全判刑

  成都火车站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新华社电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8月31日在贵阳开庭,终审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所长蒲烈彬、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教导员白

锡文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至此,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被依法提起公诉的13名涉案警察已全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5年7月4日,蒲烈彬、白锡文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06年7月4日,贵阳铁路运输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两被告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宣判后,二被告上诉。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曾于2005年10月首次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此前先后已有11名干警因滥用职权被追究刑事责任。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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