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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富士康一再成功调戏公众说明了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9:54 正义网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30日23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该公司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个人资产的冻结,同时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添加《第一财经日报》报社作为被诉对象。(2006-8-31 国际在线)

  富士康大概尝到了起诉媒体记者带来的甜头,所以一再拿记者说事。两年前,台湾

鸿海(即富士康母公司)起诉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旷文琪,理由是她的一篇报道暗指其产品价高且品质有问题,要求地方法院“假扣押”旷文琪财产3000万台币。经各界努力,同年12月,鸿海撤诉。两年后,富士康起诉《第一财经日报》两位记者,理由是他们关于富士康“超时加班”与“血汗工厂”的报道不符合事实,索赔3000万元人民币。经过各方努力,日前,富士康将诉讼标的降为象征性的1元。

  对付两岸媒体的手法如出一辙,凭借富可敌国的财力,傲视一切,为所欲为,打着为企业维权的幌子,对曝光其所作所为的媒体记者开出天价诉讼标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屡试不爽一再成功调戏公众,这又说明了什么?

  其一,作为世界知名企业,富士康养着的法律人士不会不知道,真要想打这场官司,起诉的对象应该是报社而不是个人。因为结果在预料之中,富士康必然撤诉。所以富士康根本不会在意起诉的结果,它只在意起诉本身,只要能最大限度地吸引广大公众的眼球,更大范围内扩大企业的影响,目的就达到了。比花钱做广告强得多的事,何乐而不为。富士康可谓用心良苦。

  其二,富士康为什么专盯媒体而且要是比较出名的媒体的记者打官司,因为它知道,以经济实力为标准,自己是一座高不可攀的大山,而媒体记者只是无足轻重的小草,无论最后结果如何,大山无非损失一小块土石,而小草可能会遭受沉重的打击。这是威力无穷的金钱向天下媒体与媒体从业者宣战:想在太岁爷头上动土,小心老子用钱砸扁你。而选准大一点的媒体,盖因他们更具影响力,老子就想借你媒体的势;媒体不接招恐怕还不行,因为任凭财大气粗的恶做剧者恣意妄行,真的败诉,3000万不说倾家荡产,恐怕也不好消化。媒体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得跟着富士康的指挥棒走,客观上成全了富士康。

  其三,受理法院为什么就非得接下富士康的诉讼请求,这更好理解。“有诉必接”是现代法律普遍遵循的一个原则,更何况是大财团自诉的案子,接了状子,无形中提高了本级法院的形象;况且巨额的标的还能给法院带来不菲的诉讼费,此等好事只怕十年难闯金码头。

  富士康对这一点可以说把握得相当准确。 然而,富士康也不必太得意于自己一再成功调戏公众的杰作,因为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还有“多行不义必自毖”。所以,提请富士康不要笑傲江湖,目空一切,还是多反省检点一下自己为妙。

作者: 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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