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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轻描淡写的“乱收费回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2:00 光明网
金海燕

  国家发改委公布八起医药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其中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涉及金额482.99万元,高居曝光榜榜首。为此,该院副院长魏来表示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收取穿刺器费的现行价格政策是1999年制定的,这造成了确实要发生的医疗行为没有收费标准;而超标向患者多收点名手术费,主要是因为很多患者要求点名手术,同时对现有价格政策理解存在误差造成的,管理中也确实存在不细致的情况;超过规定进销差率销售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因为一些科室新人上岗,不了解材料间价格区别。”“目前相关的整改,医院已经全

部完成”。(8月25日《华夏时报》)

  医院乱收费,早已成了压在老百姓头上的座大山,如今发改委终于公布了其中的八件“典型案件”,稍稍掀开了医院乱收费的冰山一角,相信还有大量的医院乱收费还潜伏于深水之下,譬如在咱们合肥,就有一家医院公开与医生签定“提成协议”,明确规定医生给病人开药方、化验单、检查单,都可以按一定比例“提成”;每月开单数量达不到要求,要相应扣发奖金。(8月24日《新安晚报》)在这样的规章制度约束下,这家医院的乱收费必然成为普遍现象,但是,这样的“典型”,并没有进入国家发改委的视线,足见潜在水下的冰山有多大多重。

  然而,面对名列全国八大典型医疗乱收费案之首的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在回应群众深恶痛疾的医疗乱收费时,却是那么轻描淡写:不是“患者要求点名手术”太多,所以才会超标收取“点名手术费”,就是“科室新人上岗”,所以才会多收了“一次性医用材料费”,而医院的责任,只是在管理中也有“不细致的情况”,如此而已。这样的回应,是多么轻松,多么潇洒!对于已经查实的482万元乱收费的巨额收入,更是一句“正在等待通知,准备上缴财政”。似乎只要把从患者口袋里乱收的费用“上缴财政”,就变得理直气壮了。在这样的回应里,我们听不到一点歉意,更无法感受到一丝“对不起患者”的自责,有的只是轻描淡写,只是推诿责任。

  从患者口袋里乱收费,收来了482万元,这里面包含着多少患者的无奈、多少患者的血汗,凭什么“上缴财政”就可以万事大吉?消费者在市场上买了伪劣商品,法律规定可以退一赔一,对于权力机关(包括医院和学校)的乱收费、乱罚款,却常常只是“上缴财政”了事,这样的“严肃处理”,岂不成了儿戏!窃以为,能不能对乱收费、乱罚款也来个“退一赔一”,应当成检验有关部门对乱收费、乱罚款“处理”是否“严肃”的底线标准。否则,“乱收费回应”的轻描淡写,就成为被曝光单位的必然,恐怕也怪不得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的魏副院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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