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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排放审批权下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2:41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孙婷婷 实习生 何瑞娟)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市容环卫局获悉,广州余泥渣土(即各类建筑工程废弃的土、渣、料等建筑垃圾)排放(受纳)证的审批权限由市市容环卫局下放到各区市容环卫局,市环卫局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不再受理有关申请。

  据介绍,市环卫局近日对广州余泥渣土管理业务办证工作作出调整:由市余泥处负责建筑垃圾处置费减免和建筑垃圾准运证正证的审批;由区余泥渣土管理机构负责辖区所有

申请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临时余泥渣土排放(受纳)复函工程的审批及建筑垃圾准运证的办理。除建筑垃圾处置费减免工程外,市余泥处将不再受理所有申请余泥渣土排放(受纳)证、临时余泥渣土排放(受纳)复函工程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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