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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第二次集中录取日期敲定 五年制学校不降录取分数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5:27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招办获悉,今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第二次集中录取10月16日至21日将在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进行。招收五年制、3+2、小中专、大中专的学校均参加此次录取。

  据了解,中专第一次集中录取后仍有不少学校有计划余额,再加上新生入校未报到的缺额,这就给有意上中专的学生再次提供了上学机会。

  省招办强调,五年制和3+2计划将执行第一次集中录取时公布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要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大中专、小中专要优先录取参加高招、中招升学考试的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凭毕业证录取新生。第一次集中录取未完成的五年制、3+2以及小中专计划面向全省使用。五年制和3+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1:1比例打印录取名册,小中专和大中专实行指导性计划,由学校确定录取比例。五年制和3+2本次录取不降低录取分数线。

  招收初中毕业生进行学历教育的省外艺术、体育类学校文化课成绩原则上执行我省中专考试成绩,参加我省集中录取。

  对新征集的学生在第二次集中录取前不得对其作最后承诺,新生被正式录取前不得收取学费,对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乱发通知书。

  □首席记者王曦辉实习生张卜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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