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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九成大学生不愿领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7:28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刘燕娟 实习生 肖振鹏

  本报8月31日讯“今年9月1日以后没有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低保了”,近日,这一消息在我省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广泛流传,但政策的详细内容、申请条件几乎没人说得清。今天,记者从省民政厅低保处获悉,其实我省早已把高校贫困毕业生纳入了低保范围。但记者在采访调查中了解到,大多数毕业生表示自己并不会去领未就业大学生低保,持此观点

的人在所采访学生中占近九成。

  大学生已纳入低保范围

  省民政厅低保处负责人易海泉告诉记者,我省城市低保申请对象的条件是指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三无对象”实行全额救助,对有一定收入的贫困对象实行差额救助。也就是说贫困大学生早已纳入了低保范围。记者从岳麓区部分社区也了解到,目前已有一些特困大学生领取了低保。

  申请低保对其帮助不大

  易海泉告诉记者,我省各个城市与地区对于城镇居民的低保标准不尽相同。以长沙市为例,城区低保户每月200元,衡量一个家庭是否可以享受低保,就要看其家庭月人均收入是否低于200元,而且是补充其差额。比如有一家三口,孩子在上学,父母的月收入加起来才500元,根据低保标准应该是600元,则会给这个家庭提供100元的低保。而农村低保的标准更低甚至没有。同时,如果大学生在毕业后的一段时间内没有找到工作,户口和档案又被迁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低保又是以家庭为单位的,那他仍要与自己的父母一起按照当地的标准享受低保,补充其收入差额。如此看来,百来块钱,甚至不到百元的低保金额对大学生的帮助并不大。

  对大学生是一针清醒剂

  “国家政策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会因为是大学生而‘特别优待’。”易海泉说道。国家将大学生纳入低保范围,对大学生的意义并不在金钱上,而是体现国家鼓励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指导思想,最终目的是引导鼓励大学生丢下“社会精英”的包袱,把找工作的目光投向更多的基层工作。

  目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但我们看到大学生的就业观念仍然存在很多误区,学生们摆脱不了身上的骄气和理想主义,因此,就业时往往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现在,低保政策一出台,无疑是给部分好高骛远的大学毕业生注了一针清醒剂,让他们重新审视大学生这个社会角色,适当降低自己的就业标准,以一颗平常心去找工作。

  多数毕业生不愿领低保

  记者在采访调查中了解到,大多数毕业生表示自己并不会去领未就业大学生低保,持此观点的人在所采访学生中占近九成。湖南大学张同学就说道:“我是绝对不会去领低保的,不管我有没有找到工作,生活困难不困难。本来找不到工作就已经很没面子,如果还去申请低保,就更让人看不起了。”同时,多数家长也都不赞成自己的孩子因为暂时没找到工作就去领低保,“家里培养一个大学生要花多少钱,多不容易啊!如果孩子毕业以后不是积极去找工作,而是去申请低保,我们只会感到很心酸。”一位家长如是说。

  在一位高校老师眼里,这一政策出发点很好,但毕业后大学生因为没就业而享受低保不合适。“低保的主要对象是没有劳动能力的人,虽然现在就业形势很严峻,但有些也是大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实际情况是高不成低不就。如果把他们也纳入低保范围,容易把低保金变成养懒金。同时,如果大学生再加入这个行列,就会使低保工作更复杂。”

  □相关链接

  日前,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等14个部门发出的《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应免费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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