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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管抽取佣金 劳务派遣变身侵权“挡箭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7:57 青岛新闻网

  有关专家指出,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劳务派遣机构招聘派遣工人,是为了收取派遣工人的派遣费用。劳务派遣机构“聘而不用”,用人单位“用而不聘”,劳动者一方面要向派遣机构交管理费,另一方面又难以在实际劳动的单位里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和同等的政治生活待遇。

  本报济南8月31日讯劳务派遣本来是为了服务企业与劳动者,节省企业管理成本,但

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劳务派遣机构反而成了一些用工单位侵害员工利益的“挡箭牌”。

  “2003年底,公司突然下通知,要求除处级干部和第一学历是本科生的员工外,其余所有员工必须跟一家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不然清算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张先生是滨州一石油公司的财务人员,大专毕业,在此工作了13年,万一被清退出门,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无奈之下,他和200多个同事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并“自愿”签字与石油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此后,张先生发现,除每个月的工资是公司先打到劳务派遣机构的账户上,然后再转到他这里之外,其余各项事务,劳务派遣机构跟员工没有任何接触。“直到现在,我们大部分人还不知道这个劳务派遣机构是否合法,在哪里办公,它的全称是什么,它的经营状况怎么样,我们双方存在怎样的权利和义务,签约劳务派遣机构,又对我们或者公司有什么好处。”

  尽管没有感觉到劳务派遣带来的任何好处,但公司对“派遣员工”的态度却发生了明显的改变。“有个同事贷款买房,银行让他出具单位收入证明。他找到公司,公司说你已经不是这里的人了,去找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却说,我无法预测你在这里能干多久,收入无法保证。就这样,原本一件很简单的事,现在办不成了。”另外,张先生还发现,现在单位常拿他们开涮,称“如果你们再不好好干,我就把你们退回去”,在这样的工作条件下,员工对工作不仅没有安全感,反而还感到了屈辱。

  张先生反映的问题,得到了许多派遣员工的共鸣。刘先生在济南一家银行天桥支行开车,据介绍,在被劳务派遣后,他的住房公积金大幅下滑,“在被派遣之前,我每月住房公积金大概500多元,在被派遣之后,每个月的缴费额度只有300多元。”

  派遣机构的介入,本是为降低用工单位的劳务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如今,用工单位非但没有减少工作环节,反而被派遣机构抽取了一定的佣金,如果说有所获利,那便是将原本属于自己的员工,甩出大名单,将所有的劳资矛盾,都转移到了“第三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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