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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调查:让农民工子女走出“猪棚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9:14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9月1日专电(记者杨金志、谢云挺)宽敞明亮的教室,每间都配有多媒体投影仪;每年都有几十人考进重点高中,初中升高中的比例超过98%。如果不说,谁能想到这是一所“农民工子女学校”。

  这是杭州市下城区的明珠教育集团学校。在下城区,农民工子女教育已被纳入公立普通教育范畴,农民工的孩子在公立学校读书,花费和本地孩子相近,教育质量同等。现在

,明珠集团学校的经验已经“香飘海外”,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基础教育”项目学校。

  “明珠”替代“猪棚”

  明珠学校发端于1999年。当时,下城区也有不少农民工子女学校,都是外来人口自己办的,被称作“猪棚学校”,这是因为有的学校就是借用猪棚办起来的。这些学校大多没有办学许可证,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低,安全隐患多。

  “本来区里想取缔这些学校。但认真研究后认为,与其采取强硬措施引发矛盾,不如‘平稳过渡’。”下城区区委书记翁卫军回想当时情景时说。

  于是,下城区政府用原石桥中学的校址办起了一所杭州明珠学校,校舍宽敞明亮,师资都是公办教师,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学费和农民工学校完全一样。开学的时候,明珠小学在其他农民工学校附近支了个摊,把教育局的许可证贴在显著位置。送孩子报名的家长看到后,当年就有300多人来到明珠学校上学。

  到了第二年,明珠小学开始考虑小学毕业生的出路问题,难道让他们回到简陋的“猪棚学校”去读书吗?或者让他们返回老家读初中?一不做二不休,学校又办起了初中,校名也更改为明珠实验学校。

  第三年,学校发现,由于家长顾不过来,学龄前的农民工孩子往往被“放羊”,散住在出租房里也不安全。于是,明珠学校又成立了幼教中心,在每个村都设立一所幼儿园,收费标准和农民工幼儿园完全一样。

  这一次,区里同样没有强行取缔原有的农民工幼儿园,也没有强制农民工一定要把孩子送到自己的幼儿园里。但是,“明珠”的出现,促使原来的农民工幼儿园自觉地提高办园质量,乡村幼儿园规范多了。不仅如此,区里还帮助农民工幼儿园进行园长、教师培训,要求他们接受教育部门检查并领取证件。目前,下城区无证幼儿园已经绝迹。

  2003年,下城区批准成立杭州明珠教育集团学校。目前,集团学校拥有中、小、幼89个教学班,学生3600余名,教职工278人。一个以农民工子女教育为主的教育集团成形。

  2001年10月,明珠学校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吸收为其“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基础教育”项目学校。此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多次到明珠学校考察,明珠学校也多次参加各类国际教育会议,与世界各地的同仁取长补短。

  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民工子女

  在明珠学校,如果学费付不起,家长可以分期付款;再不行,还可以部分减除、甚至全部免除。有一次,学校的老师无意中发现,一对姐妹躲在女厕所里吃饭,原来她俩家里困难,吃不起学校的午餐,只好自己带饭来吃。老师进行家访,发现孩子家里的条件确实很差,便免掉了她们的学费和餐费。有一位名叫夏冬青的女孩,父亲突然去世,她中途辍学到上海打工。听说她回到杭州,学校马上找到她,把她的学杂费全部免掉,女孩平时就吃住在老师家里。现在,女孩已经考上杭州长征中学读高中。

  “农民工子女不仅要有书读,还要读好书。”范琪告诉记者,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全纳教育”,使所有流动人口子女都能在城市里享受公平、均衡的优质教育。“全纳教育”的思想,其实质是反对歧视,是对所有弱势群体教育问题进行关注。

  在下城区,农民工子女教育已经被纳入公共事业范畴,主要由财政解决。区政府规定,所有公立学校必须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登记,如果接受不了,教育部门统一调配,交由明珠集团吸纳。明珠集团的体制是国有民办,教育经费政府出2/3,家长出1/3。每个小学生每学期学费600元,每个初中生1000元,分别比本地学生高出200元。2006年,区财政已经补助明珠学校1230万元,还不包括硬件投入。“下半年,财政还将拨款5500万元,建设综合楼。”范琪说。

  改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不能只是取缔

  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农民工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

  不过,范琪对记者说:“一些城市的政府部门、干部至今还有一种想法,认为由农民工流入地的公共财政解决其子女教育,会导致农民工子女大量盲目流入,担心本地教育资源无法招架。”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学专家熊丙奇认为,这种心态导致一些地方教育部门本着“不出事”的保守心理,简单粗暴地取缔简易农民工子女学校,却舍不得拿出已经过剩的校舍、师资力量为农民工子女服务,这种做法,对从根本上改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有害无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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