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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黄金月饼”调戏了“月饼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9:49 正义网

  8月31日,阜阳市一黄金珠宝店的工作人员在展示一款黄金“月饼”。中秋节将至,安徽阜阳的一些黄金珠宝店将“金月饼”摆上柜台,抢占节日市场。新华社发(颖慧摄)(资料图片)

  8月30日,中金黄金投资公司联手宝庆银楼在南京首次推出“黄金月饼”,在北京、上海、南京、成都、沈阳同时上市,价格从1288元到32888元不等,意在抢夺中秋高档礼品

市场。据介绍,每块“黄金月饼”都标注了克重,32888元的这款“黄金月饼”所用黄金总共为120克。(8月31日《现代快报》)

  尽管国家《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855-2005)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但是,标价数万、极其豪华的“黄金月饼”还是如其而至。虽说“和传统月饼最大的区别是,‘黄金月饼’不能吃!”但以笔者看,“黄金月饼”的功能跟过去那标价畸高的“天价月饼”之实质功能有多大区别呢?

  “黄金月饼”之所以招摇过市,丝毫不怕被指“豪华月饼”之嫌,主要在于其钻了国家《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855-2005)的空子。该标准只对真月饼的生产、包装等方面作了规定,却没禁止整个月饼都拿黄金来做。

  以前的“豪华月饼”之所以被各方垢病,是因为它的背后极可能隐藏着商业贿赂、公款消费。那么,搭了“中秋节”之车、借了“月饼”之名的“黄金月饼”,就更有可能滋生腐败。“黄金月饼”将《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调戏了。(陈明君)

作者: 陈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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