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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偷卖两男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0:06 东南快报

  来自永春的16岁少女小林,15岁辍学后离开老家四处游荡,去年4月到厦门暂住,后因未找到工作便贩卖男婴换钱花。

  昨日,小林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拐卖人口罪”提起公诉。

  经查,4月5日9时许,小林窜至集美区杏滨街道前场村石厝社一补衣店门口,骗取赵

女士信任后,将赵女士的儿子小豪偷抱走,并于当日乘车到泉州,以11000元的价格将小豪卖掉。

  4月25日15时许,小林再次窜到集美区杏滨街道马銮路蔬菜店,跟店主何女士搭讪骗取信任,后偷抱走何女士两个月大的儿子小义,小林将小义抱走后,以10000元的价格卖给一精品店老板。

  4月26日,小林被抓获。公安民警于当晚11时许及次日凌晨,先后解救出被拐卖的小义和小豪。

  集美区检察院认为,小林以出卖为目的,偷盗3名婴儿(其中1次未遂),行为触犯法律,应追究刑事责任。昨日,检察机关对小林依法提起公诉。

记者 薛德芳 通讯员 文弈 期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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