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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鸿富锦成立了工会又能怎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0:16 红网

  将《第一财经日报》的两位记者告上法庭的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至今未成立工会,被宝安区总工会列入“必须在今年组建工会”的企业名单。而在此之前,从2004年12月起就多次发函敦促鸿富锦公司组建工会,但该公司一直没有回函。区总工会还曾两次上门拜访,与公司党委进行协商。虽然得到企业党委的支持,但由于没有得到上级公司的同意,至今该公司仍然没有建立工会。(见2006年9月1日《新京报》)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无论任何企业都必须依照法律建立工会。可是财大气粗的鸿富锦却一直不建立工会,并且对宝安区总工会的敦促置之不理。虽然现在宝安区总工会将其列入了“必须在今年组建工会”的企业名单,但是直到记者发稿为止,鸿富锦对记者关于成立工会的采访没有任何反映。真是牛逼哄哄得可以。

  其实,依我看即便鸿富锦成立了工会,如果它依然无视我国的法律,工会也不会起到什么作用,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也不会得到多大的改变。成立了工会顶多是多了件漂亮的外衣。这不是我的主观判断,而是它企业文化和企业理念的必然。

  作为一个台资企业,它建立了党委,实事求是地说,这是很不错的。可是企业的党委在资方违反《劳动法》,强迫工人长期加班时,当资方体罚工人时,却默默无闻,不敢发挥党组织的应有作用。倘若企业的党委能够忠实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那么鸿富锦敢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吗?企业的党委尚且如此,作为群众组织且在党组织领导下的工会还会怎样!

  《第一财经日报》的记者揭露了富士康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一个知名的大企业,理性的做法是虚心接受舆论的批评,并且立即改正。即使记者所述与事实有所出入,也应该是与记者进行沟通,从正面消除失实的报道。可是鸿富锦仗着财大把记者告上了法庭,提出了索赔3000万元的请求,还通过法院冻结了记者的个人财产。对“无冕之王”的记者尚且如此,对媒体的舆论监督尚且如此,那么当它的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时,它如何对待工会就可想而知了。在这样一个视法律为儿戏,极度藐视新闻媒体和舆论的鸿富锦里,工会能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吗?工会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吗?

  说句老实话,要求霸气十足的鸿富锦成立工会组织并不难(它不是成立了党委吗)。但是如果让它的工会敢于而且能够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工会成为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那么这就恐怕很难很难了。所以,当看到深圳市总工会和宝安区总工会要求鸿富锦今年必须建立工会这则消息时,我们不必过于高兴。我们应当拭目以待,看看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的工会如何发挥作用,如何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稿源:红网 作者:匡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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