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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和醉酒驾驶拘留10天以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3:12 今日早报

  无证和醉酒驾驶拘留10天以上

  我省从严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通讯员 张红鸣 本报记者 徐曼丽

  早报讯 从昨天起至今年年底,浙江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等有关部门将联合行动,在省内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如果查获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者,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

  八个月交通事故死亡四千人

  据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缪德礼介绍,今年1到8月,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195万起,死亡4171人。四项指数同比都有所下降,但总体的交通形势不容乐观。

  “去年,浙江省交通事故总量降至全国第四。今年截至目前却排到第二位,特大事故比去年有所增加。”

  据统计,截至8月1日,全省共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51起,死亡184人,其中50起事故都是驾驶员违法行为造成,多发于高速公路、国省道,包括超速、逆向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法占道行驶等等原因。

  在这50起特大交通事故中,约四成的驾驶员驾龄不到3年,其中外省籍驾驶员肇事情况较为严重。

  无证或醉酒驾车从严处罚

  省交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到今年年底,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将严查交通违法事件,其中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载,客车(校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法超车,高速公路夜间违法停车、低速行驶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在专项行动期间,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将在全省组织开展“蓝盾”和“天网”系列行动。对限速70公里/小时(含)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路段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部门将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加大对外省籍车辆的整治,落实高落差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减少坠车、翻车事故。(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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