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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醉酒身亡引发51万元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3:27 今日早报

  □通讯员 余法 实习生 翟学佳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同事升迁,一起喝酒,其中一人酒后上了趟卫生间,就再也没有醒来。

  昨天上午,这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在余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死者家属向涉嫌劝酒的4名同事及餐馆老板索赔各项损失总计51万元。

  工程师酒后死亡

  43岁的魏某是余杭一家公司的工程师,去年1月25日,因为农历新年快到了,公司领导又准备提拔魏某到分公司当领导,双喜临门。恰逢公司请客户吃饭,领导便叫上魏某作陪。饭局是从当天上午11点半左右开始的。

  死者家属说,用餐时几名同事明知魏某不会喝酒仍对其劝酒,魏某告诉大家患有高血压,但仍被劝喝下半斤多黄酒。席间,魏某起身去上厕所,但一直没出来,等发现时,已仰面倒在厕所里不省人事。

  众人将魏某抬到厕所旁一间四面透风的杂物间里,将其放在一张透风竹制的躺椅上。中午一点半左右,吃完饭后,大家带着酒气各自离开了。

  直到下午4点半,同事再次打电话约魏某吃晚饭时,发现手机没人接听,赶到中午吃饭的地方才发现魏某仍躺在杂物间里。于是赶紧将魏送往医院,但为时已晚。法医鉴定结果,魏某因颅骨骨折延误了抢救时间,导致脑疝晚期死亡。

  魏某亲属认为,作为魏某公司的同事和领导,明知魏某不会喝酒和患有高血压,仍劝他喝酒,间接导致了魏某醉酒摔倒死亡,而饭店因提供的场地不安全,事发后又没有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应该承担责任。

  同事否认劝酒

  在昨日的庭审过程中,除了4名被告的同事之外,当时一起吃饭的食客也到庭作证,不过他们都矢口否认曾对魏某劝过酒。

  证人之一的陈某说,他因为工作关系当时也参与了饭局,死者魏某是后来才来的,陈某回忆席间有人问魏某:“为什么脸这么红,是不是有高血压?”魏回答是的。

  “倒酒的时候,大家都是要就倒,不要就不倒的,当时魏某杯子里大概有二至三两黄酒,中途魏某还倒给其他两人一些酒。”陈某说,当时大家没有劝魏某喝酒。而另一名证人黄某(请客者)的证言与证人陈某也基本相同。

  饭店不承认有过失

  涉案的饭店则辩解,发现魏某躺在饭店厕所后,饭店人员立即与同魏某一起吃饭的人将魏某扶到躺椅上并盖了毛毯,并且从表面上看,魏某没有任何外伤,饭店已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魏某在吃饭时有身体不适等原因,照顾他的首先应当是一起吃饭的人。

  对于死者家属提出的魏某之死与饭店没有提供安全的经营场所有关,饭店方面认为,饭店的厕所是水泥面的,没有铺设地砖或瓷砖等容易使人滑倒的设施。因此,饭店不应为魏某之死承担赔偿责任。

  昨日的庭审主要是原、被告双方进行证据交换,被告方的代理律师提出了答辩意见和申请了证人出庭,法院将择日继续审理。(02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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