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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请关注深圳市中院的动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6:00 光明网
徐迅雷

  这是一起天价索赔官司:因为报道富士康“超时加班”,两位记者个人遭到了3000万元的索赔!台湾首富郭台铭属下的那个深圳公司,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提出如此的天价索赔,而法院已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8月28日《南方都市报》)

  富士康是否“超时加班”、是不是“血汗工厂”,不是我们旁观者所鉴定的;而提

起司法诉讼,索赔3000万也好,索赔3000亿也罢,当然也是富士康的权利。著名法学家贺卫方不客气地说,“这是一种震慑、淫威,是要用这样一种方式使其他的媒体产生一种寒蝉效应”。在我看来,欲施“淫威”是容易的,而想“震慑”其他媒体则绝非易事。富士康若是期待噤若寒蝉般的“寒蝉效应”在其他媒体普遍发生,今后媒体记者不敢再继续揭露“血汗工厂”,这大抵是痴人做梦,是在羞辱中国媒体的良知与智商,是注定不可能“圆梦”的。

  公众现在把注意力较多地集中于原告富士康身上,我以为并非正确路径。富士康即使被“万箭穿心”,弄得“体无完肤”,那也不过是一个司法案件中的“挡箭牌”;司法公正这一道最后的防线能否守住,不是看富士康是否“淫威”巨大,而是要看审判案件的法院。受理这起天价索赔案件的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我们已经看到了该院已完成了“两步曲”:一是立案,该案的诉讼对象竟然不是报社而是记者,记者发稿是职务行为,这么一起诉讼对象完全错误的案件,就这样荒唐地“立”起来了;二是查封,法院受理此案后,竟然立马就做出了民事裁定书,查封了记者个人的财产。

  匪夷所思!连诉讼对象都搞错的案件,竟然已发展到了这个地步。荒谬得无以复加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羞辱中国公民的法治智商。从今天开始,请公众密切注视意深圳市中院的动向,看看他们在走过荒谬的“两步曲”之后,还要迈出什么样的步子。

  我们首先要提防“金钱审判”。大作家罗曼·罗兰早就以他鄙视却不失从容的口吻说过:“审判是只要有钱就可以颠倒黑白的技术。”被金钱所滋养的法院,即使不是“吃了原告吃被告”,光是拿拿那诉讼费就爽歪歪了。这次诉讼人自恃财力强大,于是狮子开大口,天价索赔3000万,这正中法院的下怀,因为受理这种案子是按标的额来收取诉讼费的,主张的越多,它的收益越大。可想而知,若是施行“金钱审判”,那不仅是在羞辱公众的智商,而且也是在羞辱断案者自己的智商。

  其次我们要提防“权力审判”。如果法院在审判这起案子时是被“领导”的,那么“独立审判”和“司法公正”根本就无从谈起。企业是能够创造GDP的,权力如果出面倾力为企业“保驾护航”,“葫芦僧”就乐得判断“葫芦案”了,就可以挥洒它的“自由裁量权”了。古希腊大哲人苏格拉底曾说:“裁判官需要四种品质:专注地倾听,圆满地回答,冷静地判断,公正地裁决。”公正的司法审判,必然是一种救济,而不是一种帮凶,更不是一种权力的寻租。

  人大监督法刚刚颁布,其监督对象可是“一府两院”,法院的司法权力是必须受到监督法监督的。尽管该法明年才施行,但法律已颁布,法条已展示,我认为具体的监督工作完全可以先行起来。我建议当地的人大把这起案件纳入全程监督,把深圳市中院的作为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看看它今后究竟是“拆招卸力”我行我素,还是公正执法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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