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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老人“解拘”后引发失踪谜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7:26 江南时报

  “就在同一天,我们刚经历了失去父亲的痛苦,紧接着派出所又派人到家里把父亲的遗体拖走了。”泰州海陵区的朱春兰每次回忆起发生在今年8月4日的一幕,泪水就忍不住流下来。

  2006年6月20日,朱春兰的弟弟因为在家搭棚养鹅与村委会发生了冲突,朱春兰的父亲摔坏了村委会的物品,被当地公安以涉嫌损坏公私财物处以3天行政拘留。处罚执行完毕

后,父亲并没有回家,下落不明。8月4日,此时距离父亲失踪已经1个多月了,这天朱春兰获悉殡仪馆有一具无名尸体,经过辨认,朱春兰认为死者就是自己苦苦找寻的父亲。当天下午,遗体被运回家。然而,父亲的遗体回家仅数个小时,当地派出所认为死者不是朱春兰的父亲,上门把遗体又给拖走了。

  为了要回父亲的遗体,朱春兰两次做了DNA亲子鉴定,然而两次鉴定的结果均显示:自己与死者不存在任何血缘关系。这时,母亲透露了一个“惊人秘密”,朱春兰并非她父亲亲生……

  究竟是朱春兰真的认错了人?还是其中另有玄机?日前,本报记者赶赴事发地展开了调查。

  祸起冲突 聋哑老父被拘留

  8月26日,记者来到了泰州市海陵区塘湾镇忠南村朱春兰的家里。一副大大的黑白照片挂在屋内墙上,朱春兰说照片上的人就是她的父亲,这张照片是父亲被抓进派出所以后,派出所为了存档给拍的。这也是父亲生前唯一的一张照片。“我父亲今年69岁了,虽然是聋哑人,但智力很正常,从我懂事起,就知道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父亲去得不明不白,派出所把遗体也拖走了,我和父亲生活了40多年,怎么能不认得我父亲呢?”随后,朱春兰向记者道出了父亲失踪的经过。

  今年6月17日,朱春兰的弟弟朱凤喜在自家的责任田里搭大棚,“搭大棚是为了养鹅,我弟弟买了一千多只鹅,自家的院子小,养不下这么多鹅,就想到了在后面地里搭个大棚。”朱春兰向记者诉说着。6月20日下午,村委会副支书薛某把朱春兰的弟弟朱凤喜叫去谈话,他们的父亲也跟着去了。薛某让他们赶快把大棚拆了,并告诉他们村委会现在不允许私自搭大棚。

  朱凤喜告诉记者,他当时有点想不通,在自家的责任田上搭大棚有什么不对?况且,村里也没事先告诉他现在不允许搭大棚,眼看着自己的大棚搭了一半了,现在拆掉挺心疼的,自己买的那些鹅也没地方放养了,这笔损失可不小。朱凤喜没有立刻同意拆掉大棚,于是跟村支书薛某起了冲突,两人就拆大棚的事情吵了起来,“眼看着两人要打起来了,我父亲可能很生气,就摔了几个杯子。村委会打了报警电话,没多长时间,警察来了,他们看了一下现场就把我父亲给带走了。”朱春兰说。

  派出所随后对朱春兰的父亲进行了拘留处罚,“派出所拘留我父亲没有通知我们家人,我是后来从村委会那里知道父亲被拘留的。”朱凤喜说。

  莫名失踪 孝顺女儿苦寻父

  根据朱凤喜的说法,他当时并不知道老父亲被拘留的消息,也没人告诉他父亲确切什么时候放出来,后来从村委会那里才得知父亲的事情。朱凤喜称,他没有主动向派出所打听,一直到了6月22日中午,村委副书记薛某找到了朱凤喜,告诉他“明后天,可以把父亲带回来”。朱凤喜觉得如果23日去,万一接不到人,岂不是白跑一趟。既然村书记告诉他“明后天”,那就不如后天去吧。

  6月24日,朱凤喜来到泰州市看守所,看守所的人告诉他:他父亲昨天就被放走了,他们还拿出了相关手续给他看。朱凤喜立刻跟家中的姐姐朱春兰打电话,朱春兰回忆说,她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没多想什么,只是觉得父亲放出来才一天,应该还能找到。于是,她跟朋友骑着摩托车向看守所的方向一路找过去,但直到天黑,他们都没发现聋哑老父的身影。第二天,他们又出去找,但依然没有结果。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朱春兰觉得要找到父亲越来越难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父亲不可能无缘无故失踪,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找到他。”

  朱春兰的亲戚说,朱春兰为了找到父亲,在泰州电视台、江苏省电视台都播了寻人启事,在很多报纸上也登了寻人启事。记者在朱春兰的家里也看到了很多刊登寻人启事的报纸。

  除了登寻人启事,朱春兰还找到所有能找的亲戚朋友,告诉他们老父亲失踪了,平时外出的时候帮忙留意一下,一旦发现什么线索就立刻通知她。此间,朱春兰一直都没有放弃过,从市区到郊县,从城镇到农村,泰州的大街小巷都被她跑遍了。殡仪馆也去了很多次,工作人员被她的孝心感动了,答应一旦有不能确认身份的死者就通知她。

  终有发现殡仪馆里去认尸

  在苦苦找寻了一个多月后,8月4日一大早,朱春兰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是殡仪馆打来的,说是最近有个无人认领的尸体,大概六七十岁的年纪,跟朱春兰描述的聋哑老父很像。朱春兰放下电话,二话不说立刻赶到了殡仪馆,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尸体是7月13日110民警送来的,发现地点在泰州市南门高桥某宾馆附近。朱春兰发觉这具遗体的容貌跟老父亲有点不同,“遗体被整了容,衣服换了,头型变了,胡子也剃了。”朱春兰觉得可能是殡仪馆的美容师给遗体整了容,并且她觉得遗体冷冻后跟生前肯定要有差别。于是,她毫不犹豫地认定死者就是自己的父亲。

  下午4点多,父亲的遗体终于被运回了家。伤心过后的朱春兰开始冷静下来,她觉得当初父亲就因为砸了几个杯子给派出所带走了,走的时候还好好的一个人,现在怎么就进了殡仪馆了。朱春兰表示一定要为父亲讨回一个说法,不能让父亲去得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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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澜再起

  派出所拖走遗体

  就在全家还沉浸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的时候,负责忠南村属地治安管理的凤凰派出所知道朱家运回了一个尸体。“8月4日晚上8点多,派出所的民警和法医来到我家,说是要确认死者身份,他们采了血样和指纹回去化验。”朱春兰回忆说,当天晚上12点多的时候,派出所的张所长叫她去问话,张所长告诉她,死者的指纹与她父亲在派出所留下的指纹不匹配,遗体肯定不是她父亲。朱春兰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张所长的这种说法,她觉得,自己与父亲一起生活了40多年,怎么会连父亲都不认得?从殡仪馆里运回的遗体明明就是父亲。

  两个小时以后,也就是凌晨2点多,派出所派人把遗体运走了,朱春兰说那一刻她记忆犹新。当时派出所来了20来个民警,一进门什么都不说就要拖尸体,她们家全力反抗,护着装尸体的冰柜,但父亲的遗体还是被民警拖走了。

  朱春兰几次到派出所索要遗体,都被拒绝了。张所长一直强调,死者并不是她的父亲,还告诉她私藏他人遗体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走访村民

  “死者就是她父亲”

  朱春兰到底有没有认错人,记者走访了忠南村的村民。当时看见过遗体的村民围着记者说了起来:“不可能认错人,我们都看见了。”“衣裳变了,头型变了,整容了。”“看到尸体了,就是哑巴。”“连村里上学的娃娃都说那就是哑巴。”村民都认为死者就是朱春兰的聋哑父亲。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拿着朱春兰父亲的照片来到了7月13日发现尸体的南门高桥。当地居民纷纷向记者介绍了那天的情况。一位居民告诉记者,7月13日中午12点多的时候,她正在家里开的饭店吃饭,一位老人从她家饭店门前经过时引起了她的注意。“那个老人走路的速度特别慢,两脚还交错着走,好像走不稳的样子。我还发现他有一只手总放在胸口,好像那里很难受。”另一位居民也表示自己当天看见老人手扶着墙走路,走得很慢。记者又找到了当天打110报警的居民,他说,那天下午大概4点左右,他看见一个老人躺在自家墙外拐角处的桌子上一动不动,刚开始还以为他睡着了,仔细一看,老人口吐白沫。他就赶紧打了120救护车,同时又打了110报警。救护车来到以后,确认老人已经死亡,110就把尸体送到殡仪馆去了。记者随后拿出朱春兰父亲的照片,请他辨认当日看到的老人是不是照片上的人,这位居民说挺像的,但由于时间太长了他也不敢确认。记者又问了几个围观的群众,他们也说有点像,但没有人敢确定。

  村委书记:“死者不是她父亲”

  8月26日下午,记者找到了当时与朱春兰父亲起冲突的村委副书记薛某。薛支书说,朱春兰家后面的那块土地马上要征用,他们发现朱春兰的弟弟朱凤喜在地里搞钢管大棚,就把他们叫到了村委会。他让朱凤喜赶快把大棚拆了,并表示村里可给他们一定的赔偿。但朱凤喜不同意,他们就起了冲突。朱凤喜的父亲在旁边砸了他新买的一套杯子,一共有十多个,那套杯子价格还比较高。薛书记打电话通知了负责忠南村的片警,片警来到之后就把朱凤喜的父亲带回派出所,他是第二天才知道朱凤喜的父亲被拘留了。6月22日的时候,派出所有人告诉他朱凤喜的父亲被拘留3天,他就通知朱凤喜明后两天去带他父亲出来,朱凤喜说哪个送去的哪个去带,态度很不好。

  记者问薛某是不是派出所专门派人通知他放人时间,薛某表示,他只是在与民警谈话的时候得知消息的,并没有民警专门通知他。记者又问他有没有看到朱春兰从殡仪馆运回的遗体,他说看到过,但“从面相上看,死者应该不是他父亲。”

  母泄天机 老父原来是养父

  殡仪馆的遗体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父亲?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也为了早日认领遗体,朱春兰想到了做DNA亲子鉴定。“我觉得如果有亲子鉴定结果,派出所肯定得把遗体还给我们。”朱春兰说。但两次DNA鉴定的结果让她大吃一惊。第一次是在泰州做的,朱春兰花了4000多块钱,鉴定的结果是她和死者不存在血缘关系。当时她想可能是医院鉴定错了。于是,她又到了南京,在江苏省人民医院做了第二次鉴定,这次鉴定结果与第一次完全相同。

  朱春兰陷入了痛苦与矛盾中,她内心深处仍然坚持认为殡仪馆的遗体就是自己的父亲。朱春兰一遍一遍地向记者诉说:“我怎么可能认错人,我和父亲一起生活了42年。我父亲穿的衣服、鞋子都是我买的,他穿衣服的尺寸我都很清楚,怎么可能认错呢。”

  朱春兰告诉记者,后来她又去问母亲,在她的再三追问下,母亲终于吐露了一个事实:朱春兰姐弟俩都是她跟别人生的。也就是说,朱春兰的父亲只是她的养父。

  听到母亲这样的说法,朱春兰几近绝望,无论养育自己的父亲是生父还是养父,她都希望能尽快找到父亲。

  派出所:“拘放过程符合程序”

  在朱春兰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凤凰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负责此案的张所长正在开会,有什么事情可以找副所长潘某了解。潘所长告诉记者,这个案子不是他负责的,但据他了解,朱春兰的父亲是因为损坏公私财物被拘留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损坏公私财物可判处罚款或15天以下的拘留,但残疾人可从轻处罚或不处罚。朱春兰的父亲与人起冲突时损坏了茶杯、桌椅等财物,派出所考虑到他是聋哑人,就从轻处罚,处以3天的拘留。潘所长还称,当天拘留朱凤喜父亲的时候,朱凤喜就在派出所。派出所也告诉他3天之后放人,并且在第3天的时候,还通知了村支书薛某,并让他告诉朱凤喜去接一下他的老父亲。

  至于为何要将尸体从朱家拖走,潘所长说死者绝对不可能是朱春兰父亲。他们把死者的照片跟朱春兰父亲生前的照片做了认真比较,发现死者耳垂短,而朱父耳垂较长;死者额头稍窄,皱纹很多,而朱父额角宽,少皱纹。根据他们平时了解的情况,朱父平时穿衣不讲究,而死者衣服很干净,还戴着一副眼镜;朱父平时用带子系裤子,而他们发现死者身上是正规的腰带。因此,经过这一番对比,派出所认定死者不是朱春兰的父亲。

  在记者采访中,负责此案的张所长回来了。据张所长称,在决定对朱春兰父亲进行拘留处罚的当天,他们通知他家人到所里来一趟,当时朱凤喜就在所里,民警告诉他:“你父亲被拘留3天,3天后你到看守所接一下。”张所长认为他们已经尽到了通知义务。记者问他是书面通知的还是口头通知的,张所长说他们没有进行书面通知。

  张所长还告诉记者,他们通过各种手段确定死者不是朱春兰的父亲,有死者和朱父的照片为证。但当记者要求看一下照片的时候,张所长拒绝了记者的要求,并说会在法庭上出示。张所长说,他们现在对这个案子的定性是失踪案,也就是认为朱春兰的父亲已经失踪,不过他们会尽力找寻。最后,张所长还向记者解释:“我们做事全按照法律程序。”

  法律人士:拘留聋哑人要多留心眼

  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法律界有关人士。江苏南京道多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跃东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另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在本案中,朱春兰父亲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根据其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行为人又聋又哑的个体特殊情况,公安机关给予其3天的行政拘留处罚显然是不妥的。

  另外,行政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处罚措施。针对朱春兰父亲又聋又哑的特殊个体情况公安机关在对他进行行政拘留时,应当书面告知其家属并在对其行为进行调查时,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在场以正确公正地了解事实情况,并及时告知当事人其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的法律后果。

本报记者 张易 见习记者 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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