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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评定21家“规范药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7:44 潇湘晨报

  本报讯昨日,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长沙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长沙第一批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总结授牌大会。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等21家省、市、区级医疗机构通过专家组现场检查被评定为“规范药房”并授牌。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顺权介绍,“规范药房”牌匾实行动态管理,效期3年。在牌匾有效期内如使用假、劣药品,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规范药房”资格。

  从明年开始,全市各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均需进行药房规范化验收。邓 蓉 谢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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