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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从今年7月1日起居民用电每度涨0.56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8:14 贵州都市报

  大工业电价提高1.92分,中小化肥电价提高5分,农业电价提高1.6分,其他类别提高2.28分

  金黔在线讯 9月1日,省物价局召开贵州省电价调整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我省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电价,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度)由0.45元调整为0.4556元,每千瓦时(度)提高0.56分。

  根据国家煤电价格联动和疏导电价矛盾的有关规定,我省制定了电价调整方案,销售电价每千瓦时调整平均水平约为2.275分,其中居民生活用电提高0.56分,大工业电度电价提高1.92分,中小化肥电价提高5分,农业生产电价提高1.6分,其他类别均提高2.28分。其中居民生活电价只按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自7月1日起每千瓦时征收0.56分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该项资金是经国务院同意在全国范围内征收的一项解决水库移民问题的专项资金,因此按规定不需召开听证会。

  据悉,建国以来,我省已建、在建大中型水库82座,小型水库2032座,产生移民53.63万人。目前,我省水库移民的生活条件依然普遍较差,为加大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国家决定在全国销售电量上平均每千瓦时加价0.63分,贵州省加价0.56分,建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作者:李阳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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