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应届毕业生可登记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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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8:2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驻京记者柳建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于本月5日~25日在全国主要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昨天宣布,服务月活动期间,各地保障部门应采取八项措施以帮助毕业生尽快就业。其中规定,从9月1日起,没有找到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将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对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生,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将发放就业服 务联系卡;对登记失业毕业生中求职困难或家庭困难的,将纳入重点帮扶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