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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实施街头解答疑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8: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记者冯雅可)昨(1)日是新《义务教育法》实施第一天,成都市教育局将“新法”宣传点设在了街头,就市民关心的义务教育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并专门印制了宣传单解读“新法”。记者看到,在人民公园外的宣传点旁,不少市民驻足咨询。

  热点问答

  问:教师能否体罚学生?

  答:新法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问: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能否划分重点学校或重点班?

  答:不但严禁将学校分为重点校与非重点校,学校本身也不能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政府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则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问: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有无优惠?

  答:各级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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