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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十大案例透视三大热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0:19 东方网

  公安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披露了2005年和2006年中国公安特警队处置的解救人质、排爆治暴等十大精典案例。通过这十大案例,透视出三大社会热点。

  其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暴力事件的“导火索”。2006年8月6日凌晨,北京市公安局特警总队成功解救一起绑架案。经查,嫌疑人郝东亮因包工头拖欠其工资,心理不平衡,便劫持女大学生于某为人质,向其母索要10万元赎金。

  几乎在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例中,都会涉及到一种被称之为“包工头”的人。一些民工向“包工头”索要工钱,结果被放出的恶狗咬伤,甚至招来一顿毒打;有些“包工头”卷款而逃,让民工的血汗白流;有的老板以工作机会要挟,讨薪就让你立即无薪可讨。面对这一切,个别农民工走到了绝望的境地,铤而走险,采取了一些非理性的行动,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是恶性杀人案件。近年来,农民工问题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也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但仍有一些地方出现个别“包工头”恶意拖欠事件。农民工干着最苦、最累、最脏的活,却拿得最少,应得的得不到,很容易产生心理扭曲,这一现象应得到相关部门足够的关注。

  其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滋事成为处置突发事件的难点。2005年12月24日深夜,以吕清明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30余名团伙成员因逼迫索要保护费,手持砍刀、板斧、军刺等凶器,到西宁市宝利金娱乐城酗酒闹事,围打娱乐城老板和保安。西宁市特警支队特警队员协同作战,实施围捕,成功地打掉这起涉黑势力团伙,充分体现出公安特警队处置暴力案件的“拳头”作用。

  通过近年来的“严打整治”,各地相继打掉了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不仅腐蚀拉拢国家干部,成其为“保护伞”。甚至有些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已经意识到向政权机关渗透。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腐败是黑社会性质犯罪滋生和蔓延的催化剂,一旦黑社会性质犯罪与腐败相互交织渗透,两者必将无恶不作。因此,“打黑除恶”与惩治腐败必须齐头并进,坚持“稳、准、狠”,露头就打,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产生的土壤。

  其三;文艺演出和体育赛事等重大群体性活动的安全问题已凸现出来。2005年4月30日,在济南举行的中超联赛,约2万余名球迷聚集在球场外的广场上闹事,局势十分严峻。150名济南特警队员果断处置,防止了事态的蔓延扩大,广大球迷逐渐有序散去。

  这一事件提醒组织者,重大体育赛事和大型文艺晚会必须有应急预案,不管在何地何时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也不管主办单位是谁,都要把人员安全特别是观众安全放在第一位,切莫以为安全问题有举办方负责就可以不闻不问,安全问题由警察和保安人员担负就当“甩手掌柜”。应加强对举办组织者和参与人员的安全宣传,可印制一些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小册子,人手一本。作为重大活动的组织者要健全安全方面的制度,包括人员、设备、防火、进出场等等。最关键是,加强紧急疏散和危机处置方面的演习和训练,凡是活动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这样的演练,并在每次比赛或露天广场晚会的前期准备工作中就拟定好计划。遇到紧急情况,按梯队式指挥。台前幕后所有人等都要服从指挥,不得自行其事。没有安全的保障,任何氛围、任何创意、任何分成、任何激情都将如盲人瞎马,夜半临渊。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处理好上述三大热点难点问题,不仅将大大降低恶性、突发性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率,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走向和谐的进程。因而,政府部门绝不可掉以轻心呐!


作者: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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