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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144个派出所长昨立“军令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0:20 兰州晨报

  辖区消防监管失职追究责任

  144个派出所长昨立“军令状”

  本报讯(记者党小军通讯员范延)派出所消防监管失职,所长要吃“黄牌”,9月1日,兰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试点现场会上,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全意向全市144个派出

所就消防监管立下了“军令状”。

  据消防部门提供的数据,在历年火灾统计中,社区居民家庭、出租屋、小娱乐场等发生火灾起数以及伤亡人数最为集中,这些地方要单纯靠消防力量进行监管非常困难。对此,甘肃省公安厅于2004年9月下发了《甘肃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随后市局专题召开全市派出所所长会议,让派出所承担消防监督检查的部分职责。但自《规定》下发以来,一些派出所一直没有把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致使非重点单位尤其是城乡接合部和农村消防失控漏管现象严重。为此,兰州市公安局在9月1日再次召集全市派出所所长第二次“聚会”,目的是再次明确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派出所的一项重要职责,派出所所长要全权负起责任,如果因不重视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以及派出所所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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