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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系统连续3月自查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1:3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黎咏芝 通讯员 倪莎珈) 昨日,广州市新闻出版与广播电视系统召开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议,要求系统内各单位即日起开展该项工作,并于11月底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总结报告。

  据了解,今年初,广州市委、市政府将新闻出版与广播电视系统纳为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9个部门之一。自查自纠工作从即日开始,到11月底结束。工作要求全市新闻

出版与广播电视系统内各单位对三方面内容进行自查,其中包括在教材招投标、图书、音像出版发行、广告生产经营活动中有无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举报新闻出版与广播电视系统商业贿赂行为的,可报新闻出版与广播电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为吉祥路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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