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普法经验全国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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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4:0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今年起五年间开展“法治厦门”活动 本报讯 (记者 蒋怡丹) 在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中,我市获得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昨日下午,我市召开表彰动员大会,对2001—2005年普法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部署“五五”普法工作。 “四五”普法期间,我市96%以上公民不同程度接受了法制教育,100%的在校青少年接受了法律常识教育。全市农村被国家、省、市表彰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占38.7%,其中同安大同街道东山村、莲花镇云洋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厦门创建的中小学“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得到了中央综治委、全国人大内司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和推广,实验小学还通过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 今年开始的“五五”普法,我市将开展“法治厦门”的创建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意识,是“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