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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社区听证:有效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5:10 人民网

  这几天,记者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李家街道街头巷尾听到最多的一个词就是“听证会”。8月15日,李家街道党工委正式下发文件,今后辖区内涉及居民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的事,特别是居民间带有群体性的矛盾和纠纷,在不适合通过法律形式解决问题时,都要召开听证会加以协调解决。文件还对听证会指导思想、议事范围、实施程序做了详细规定。李家街道成为大连市首个在社区实施听证会制度的街道。

  <b>便民还是扰民?社区管理遭遇到新难题</b>

  锦霞社区位于大连市大型住宅区——锦绣小区最西端,建设时开发商在小区内铺设一条公交道路,联合公交公司将512路公交车开进小区。终点站西侧山坡上有6栋住宅,400多住户大多是退休的老者,一些居民便提请公交公司终点向西延伸80米,而6栋楼底层住户以影响正常生活为由提出抗议。本来相安无事的街坊邻居分成赞同和反对的两个阵营,各持己见,互不相让。4月18日李家街道决定组织召开由街道信访办、调节委员会、公交公司、开发商、法律工作者和居民代表共同参加的社区听证会。“这也是‘逼’出来的办法。”李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肖体前说,双方发生争执时社区和街道多次出面调节,但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无法说服任何一方,结果双方分头上访到大连市有关部门。便民之举引发一场群体上访事件,社区管理遭遇新难题。

  听证会提前3天进行公示,60多名居民代表报名参加。会上,赞同方认为,不能为几十户居民放弃了几百户居民的利益,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入住率达到一定程度公交车就开到山上,现在入住率早就达标了,通上公交车合情合理。反对方则强调,512路延伸路段不是公交道路,而是步行甬道,公交车在离窗前不足4米处行驶,噪音、尾气不仅影响了正常生活,也带来了潜在安全隐患。听证会当即移到现场,参加听证会的张言刚律师查看现场后发表自己的看法,512路延伸路段确是小区的步行甬道,按有关规定,交通部门要根据居民达成共识后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延伸。有居民提出,无法达成共识就应该少数服从多数。张律师解释说,在法律上这是一个不动产相邻关系问题,法律通常会根据是否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等角度综合考虑,而不会考虑支持人数的多少;开发商关于入住率达标后公交车将延伸的承诺,只是一种促销手段,不具有法律效力。公交公司负责人指出,公交车通常按照500米左右间距设立站点,在两站之间的居民至少要步行200米左右才能坐上公交车,锦霞社区西端居民最远才走100米,设立站点过于勉强。一番解释得到居民认可,双方当场达成共识:公交车不再延伸。“多数人还得服从少数人,没想到听证会听出这样的结果。”袁合文是赞同方的居民代表之一,“可是既然找到了法律依据,咱就得尊重这个结果。”

  <b>好事也有过错?居民自治关键在于自制</b>

  今年6月25日,居住在李家街道绿苑社区的居民于惠芬向记者“举报”说,每天晚上小区广场上音乐声都要响到22时,备战中考的孩子没法学习。她多次与广场上做健身活动的人交涉,都没有解决,希望媒体帮助找到解决方法。接到记者转来的“举报信”后,绿苑社区工作人员展开入户家访,调查发现,临近小区广场的5栋楼有4成多居民对广场健身活动有怨言,反映的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时间没有节制,早晨太早,晚上太晚;二是声音没有限制,音乐音量过大。

  绿苑社区党委书记胡克玲介绍说,自2004年小区内居民对花园广场的活动时间、活动时长、声音大小等方面都有不同意见,社区党委也曾多次调节,有所改善但问题仍存在。7月6日,李家街道再次组织由居民代表、健身活动骨干、律师、民警、物业公司负责人、社区工作者参加的广场活动问题听证会。各方代表相继做了近两个小时的意见陈述,沙宝明律师针对矛盾焦点给出了法律上的解释,社区广场是所有业主共同拥有使用权的活动场所,健身活动本身不违法,也是政府倡导的好事;但活动要是失去了制约制度而对他人正常生活造成影响,比如住宅区声音白天应该控制在60分贝以下,晚上应该控制在50分贝以下,逾越了这个界限活动者就存在过错了。这一席话让大家明白一个道理:好事也要有节制,居民自治更要形成自制。在余下时间里,各方代表磋商出一个广场活动协议,规定早晨不得早于6时,晚上不得晚于20时30分;学生期末考试期间,暂停一切广场活动;同时还对广场活动的次序与时长、播放音乐的音量等做了详尽规范。协议得到居民代表通过后,张贴在社区公示栏里,约束全体居民共同遵守。

  <b>听证听出什么?凝聚民心构建和谐社区</b>

  64岁的张金华第一次听说街道举行听证会,心里直犯嘀咕:“至于吗?都是街坊邻居,干吗弄得像上法庭似的?”7月6日参加听证会后他心里敞亮了,“把事摆到桌面上,事说开了,大家也就多了些理解。”景桂馥家住山西太原,暑期来到大连的女儿家避暑,想看个“热闹”也报名参加了听证会,她说:“人人都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真正体现了公平、公正、民主。”李家街道组织的社区听证会对居民代表没有数量限制,只要是报名了就可以参加,而且非当事双方之外的居民,只要感兴趣也可以报名参加。“听证会收到了奇效,这是我们没有料到的,为建设和谐社区趟出了一条路子。”张涛是李家街道负责社会矛盾调节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专职干部,亲历了两次听证会。据他介绍,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的趋势,这给社区管理和居民自治提出了新的课题。

  在总结了两次听证会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李家街道制定了社区听证会实施方案,以制度化的方式把听证会纳入社区管理之中。实施方案规定,街道成立听证会指导小组,负责各社区提请听证议题的批复和指导,并设立听证会专用会场;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社区党组织的名义用书面形式向街道听证会指导小组提出申请,在获得同意的前提下组织召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由街道和社区分管干部、居民代表、律师、公证人、专家、学者及与听证议题有关的单位负责人共同参加,居民群众可自愿列席;同时还规定了发出通知及听证结果公示办法等。“社区听证会制度体现了还权于民的民主理念,还广大居民的知情权、话语权和决策参考权,真正体现了居民自治的民主内涵。”大连市沙河口区副区长陈卫兵认为,通过组织严谨有序的听证会,把复杂的社会矛盾摆到桌面上,让矛盾的各方表达各自的想法,再找寻在法律框架内可以解决矛盾的途径,既可以及时化解矛盾,又能起到普法教育的作用,促进了基层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同时也提升了居民的素质和凝聚力。

人民网记者 王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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