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花钱买路 他收钱后放行 天柱一男子被判窝藏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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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8:0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天柱县的杨某在帮人捉贼的过程中,得到贼人的钱财,并给贼指明逃跑方向。昨日,天柱县法院以窝藏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 据介绍,今年4月6日,秦某、王某在天柱开往锦屏的一辆客车上行窃,扒得陈某的12000元后下车,陈某发现后立即下车,一边大声呼喊捉贼,一边追赶。此时,正在地里干活的杨某闻讯也赶来帮忙抓贼,他在路边杉木林的岩洞边发现了秦某和王某。正准备招呼人们 前来捉贼,此时,秦向杨摇手说“兄弟,莫喊,我们给你钱。”杨某得到了秦某的2000元,并给他们指明逃跑方向。后秦某、王某被警方抓获(已另案处理)。作者:杨俊渠 罗应滔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