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是否也该讲点规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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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9:23 解放日报 |
日前,黄女士开车上班,途经北京西路陕西北路时,突然看见一条黄毛狗居然在机动车道上溜达。公交车、小汽车相继刹车。但那狗毫不理会,笃悠悠上了人行道。“狗主人在哪,遛狗怎么不牵好狗?” 无独有偶。高小姐刚走进住宅楼门口,一条大狗猛地从楼道口扑过来,立起来跟人差不多高。高小姐吓得大叫起来,但跟在狗后边的主人说:“我家的狗从来不咬人,怕什么 呀。”市卫生局日前发布紧急警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处理被各类宠物咬伤人员达45738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0.04%,近日已连续有3人被狗咬伤后死于狂犬病。 《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规定,市民养狗必须向公安部门申办《养犬许可证》;因领证、检疫、免疫接种、诊疗等携犬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应当束以犬链,并采取防止犬类咬伤他人的措施。 然而,一些豢养宠物的市民,或自诩自家的狗“乖”不会伤人,或图方便,或说什么“维护狗权”,违规遛狗,甚至不加防范放任狗自由活动。小区内、马路边、广场上,甚至大街小巷中,不拴链条、不戴口罩的狗越来越多了。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指出,即使已经办理了养犬许可证的居民,如果其饲养的犬类影响周边居民,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警方有权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警告并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市民如发现此类违规现象,可拨打110举报,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市民,一旦被狗咬伤,要在24小时之内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如果无法立刻就医,首先要用肥皂水清洗伤口,然后尽快到犬咬伤门诊就医。 养狗人,携狗出门时牵一根链条,给狗戴一只口罩,带一只垃圾袋收拾狗粪,举手之劳就能给他人带来安全,何乐而不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