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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发区推行校车及驾驶员"准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11:14 人民网

  人民网青岛9月3日电记者宋学春通讯员王伟卿报道:日前,青岛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校车集中整治行动,强制推行校车及其驾驶员"准入制度",从源头把关广大师生的出行安全。

  青岛开发区提出了校车及校车驾驶员的"准入条件":一是校车必须证件齐备,年审合格,至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坐险,并需要在教育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二是

校车必须配装有GPS全球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三是校车驾驶员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照,驾龄在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无相关交通违法记录。

  为坚决杜绝由校车引发的安全事故,青岛开发区成立了专门的校车安全整治工作组,在新学期开学前深入学校排查摸底,对学校自购、学校租赁、村(居)租赁、公交公司专线派车等四类接送教师、学生、幼儿的校车一一登记造册,对安全性能达标、手续齐全车辆发放了接送标识牌,并对校车逐一落实安全责任人。

  青岛开发区还聘请了50户家庭作为校车安全义务监督员,并面向社会公布了校车安全监督电话,以动员全社会力量监督校车的安全运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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