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乞丐职业化,异化的社会公正诉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20:00 光明网
郭立场

  在深圳街头行乞的职业乞丐,月收入竟然高达3000元人民币。这是近日深圳市城管局在答复市人大代表的相关议案中透露的信息。深圳市城管局在答复中表示,据该局调查,一名长期在街头乞讨人员每天的收入为50元至100元,因为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支持,城管部门对这些职业乞丐尚无有效对策。(《广州日报》8月28日)

  现代社会的多元化带给人们很多选择的空间,过去我们总是认为乞丐是自甘堕落的

一个群体。万万没有想到,乞丐也是一种生存方式,职业乞讨者日入不错,月收入竟然高达3000元人民币,俨然一高薪白领。我同意乞丐也是一种职业的说法,然而这显然是不正常的,也是难以让人接受的。对街头乞讨者进行援助和加强管理比较困难,从深圳市城管部门的调查来看,绝大多数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接受救助,因为城市流浪人员中大部分以乞讨为职业。这个群体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显而易见,有时候真的是城市里的害群之马,他们在繁忙的交通要道上行乞,严重影响了深圳的形象,扰乱了交通秩序,是安全的一大隐患。

  即便如此,对诸如“禁讨”、“限讨”之类的举措,多数人依然难以接受。以往,有城市曾尝试过设立“禁讨区”,便招来了非议一片。也因此,深圳市城管部门对这些职业乞丐尚无有效对策。时下的观点是,中国传统中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然而,乞讨者中有真有假,不法分子混迹其间,以及乞丐收入堪比白领的尴尬,本身就打破了收入平衡,依然不能让人接受。平均主义产生于人的嫉妒心。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也许是正确的判断。

  我们固然没有理由把任何人排除在分配之外,但我们也不能一味地追求形式上的平等,而漠视了社会公正的实质。变味的乞讨现象应当说是一种社会公害。对平等的追求必须有一个限度。正常的乞讨,属于个人自由,无可厚非。乞讨一旦成为一种职业,当乞讨职业化、专业化、甚至机构化时,乞讨便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乞讨了。在一个尊重个人选择的社会中,不正当的平等诉求,最终将损害我们对平等的追求,社会因此会陷入止步不前的境地。

  社会主义对平等的追求,并不意味着达到在所有分配上绝对平等,因为绝对的平等可能导致个人能动性的丧失,职业乞丐的出现便是明证。我们的目标是每个人的发展,但发展是有限定条件的。所谓人的全面发展,就是每个人成为一个自主的、负责的、具有创造力的和能动的人,而不是好吃懒做、爱慕虚荣、享乐至上和放弃自尊的乞丐职业化。

  无论怎么看,解决乞丐越来越多这一社会问题,破除乞丐收入堪比白领的尴尬,是不能再耽搁下去了。需要指出的是,一个社会仅有民主和法治是不够的。一个文明的社会,任何复杂的情况都不应该使我们放弃对同类给予最大可能的尊重。所以,在限制乞讨的问题上,政府既要致力于对丑恶的清除,更要实施对弱者的保护,在最大程度上实现社会公正。按照罗尔斯的理论,所谓社会公正,就是公民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合意的标准,换言之,它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和平相处的政治底线。社会主义的目标是人的全面发展,其中便包括实现自我表达的政治权利,乞丐也不例外。

  只有消除了非正常乞讨行为,我们所希望的安宁秩序才会成为现实,我们所期待的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实至名归。在对待乞讨问题上,必须寻求根本的解决之道,笔者以为,教育和社会保障是两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教育是个人发展的起点,没有教育只能意味着永远的穷困,以及有限的见识。社会保障的目的不是对普通人的施舍,而是保护个人生产力和尊严所必不可少的保证。也就是说,我们既要通过教育从思想上消除职业乞丐,同时也要致力于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以免除乞丐的后顾之忧。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