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乱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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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1:33 大江网-江西日报 |
甘肃省近日发文,明确要求“村一律不得开支公务接待费,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宴请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赠送礼品和安排其他消费活动”。笔者为这种“零接待”叫好,同时,更期盼一些地方和部门切实解决“乱接待”的问题。 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公务接待之“乱”非常严重,主要表现在: 一乱乱在接待范围。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公务接待?哪些人可以享受公务接待?没有一个明确规定,结果是谁都可以接待,今天我请你,明天他请我,人人都是“接待者”和“被接待者”。二乱乱在接待标准。一顿饭吃一千还是两千,没有一定的标准,胆子大的就多花,胆子小的就少花。三乱乱在财务管理。一些地方有这样的“潜规则”,凡是餐费发票就一律可以报销,审计部门查账的时候不查,财政部门核销的时候不管。没有人问你请谁吃了,没有人问你吃了多少,更没有人问你其中有没有虚开的发票,可谓“公务接待是个筐,什么都可往里装”。 要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乱接待”的问题,笔者建议:借鉴甘肃的办法,同时把“零接待”的规定再上延到乡镇一级,上边的干部到了乡里,一律自费到机关食堂用餐;在县一级可考虑设置相对统一的接待中心,按照一定的标准招待各单位的来客,同时取消其相应的招待费。汪金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