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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提前多收费必须退还家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6: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菁、马骏)从今年9月起,东莞市免费义务教育和东莞市镇街教职工工资统发两项教育新政开始正式实施。9月2日,东莞市教育局局长杨晓棠、副局长陈健秋等做客阳光热线,解答市民有关这两项教育新政的疑问。对于一些家长反映的部分学校于免费义务教育方案实施前就提前收取了学费的做法,杨晓棠表示,今年新学期提前收取学费的做法违规,有关学校必须尽快将超额收取的部分退还家长。

  低保户和非低保户困难家庭仍可申请助学减免

  东莞市教育局局长杨晓棠首先向市民解读了两项新政的要点。他表示,东莞市目前免费义务教育的对象是具有东莞户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只免除普通学生应缴交书杂费中的杂费部分;借读生只按普通生的杂费标准减免,其余部分不予减免,即原借读生的杂费标准中比普通生的杂费标准高出的部分仍需由学生缴交。杨晓棠表示,对照我省有关规定,东莞市将免费义务教育的对象范围扩大到了本市城镇户籍学生,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对于低保家庭和非低保困难家庭在读子女,具有东莞户籍的除可享受免费义务教育之外,仍可申请助学减免,高中阶段在读学生在完善目前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发放办法的基础上,继续实行低保家庭在读子女高中阶段学杂费申请减免办法。对于低保户在读子女,将按小学每年800元、初中每年900元、高中每年2000元的标准直接由财政发放到低保户的账户。

  针对家长反映部分学校提前收取学费的投诉,杨晓棠在节目中表示,以往允许学校在学期末收费,但今年适逢免费义务教育实施,东莞市教育局已经提前通知各学校不得提早收费。对于已经提前收取的费用属于免费的部分,必须尽快退还家长。

  教师工资学校自行发放部分须制定具体方案

  在当天的节目中,全市教职工工资统发的新政同样引起了广大教职工的高度关注。杨晓棠介绍,目前东莞市统发的范围主要是东莞市在职在编的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统发的部分包括工资、奖金和津贴,具体内容按目前执行的国家和省有关项目和标准来执行,临时代课教师尚未纳入统发范围。

  由于统发工资分为市财政委托银行统发到教职工个人账户和学校考评自行发放两部分,而学校自行发放的工资项目包括浮动津贴、季度生活津贴和年终“三项”奖金,如何才能体现学校自行发放的公平公正性引起了部分教师的忧虑。一位来自万江中学的老师在节目中提出,季度津贴需要由学校行政根据各教师的教学表现和教学效果评定等级,首先,在东莞还有不少学校存在一言堂现象,校长说了算,如果某个教师和校长关系不好,是否会因此受到影响?其次,有些主科,任课教师勤勤恳恳教学,辅导学生不知疲倦,但是最后的教学效果不理想,被学校评定为最低等次,拿最少的季度津贴;而一些次科的老师马虎教学,甚至连作业都没有,但是出来的教学效果十分好,被评定为最高等次,拿最多的钱。两种情况比较,不利于体现按劳分配原则,也打击了主科老师的教学积极性。

  对此,杨晓棠表示,统发工资不是大拉平、大锅饭,而是要通过多劳多得、优质多得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对于学校对教师的考评方法,东莞市教育局将于最近出台一个指导意见,学校必须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考评方案,交由学校教代会讨论,并报所在镇宣教办审批。

  问答选登

  问:我孩子不是东莞户籍,但我们一家一直在东莞生活,孩子现在也在东莞读书,能否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答: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在同一学区连续居住满5年,可向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问:义务教育免费小学收费降低了,为什么幼儿园的收费反而提高了?

  答:经东莞市物价部门的批准,东莞市公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有所调整,民办幼儿园仍是按成本收费,幼儿园门口都应有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公示标准,未经许可的项目不得收费。

  问:临时代课教师的待遇是否有可能提高?

  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公办学校将逐步清退代课教师。东莞市目前对待代课教师的政策是:对符合调入条件、表现优秀、学校又有编制的,学校可以办理接收手续;因联合办学等原因而超编的教师,优秀的可推荐到民办学校任教,不合格、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将坚决清退。目前,代课教师与正式教师在待遇方面确实存在差距,但代课教师尚未被纳入统发工资范围,仍按原有渠道发放。鉴于代课教师对东莞教育发展所做的贡献,有关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发放代课教师工资,不应把他们与正式教师的工资差距拉得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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