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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的物业公司一甩手走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8:20 法制日报

  “美丽园小区物业公司跑了,水也停了,小区大门已无人值守,楼门电子门锁也不灵了,电梯也停了……”9月1日一早,住在北京市美丽园小区的张大妈在电话中焦急地告诉记者。

  当日11时,记者赶到现场发现,小区公共照明用电已经停止,电梯停运,小区内安防设施以及西、北门车辆道闸也被拆除,隔离美丽园小区与另外一小区的西面院墙三扇铁门

均被卸下半扇,部分单元平时一向正常的地下水管开始漏水。

  在小区门口,记者看到了物业公司粘贴的《告美丽园全体业主书》,称:鉴于小区物业管理运行成本过高,公司难以为继……从2006年9月1日起,北京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放弃美丽园的管理权……不再承担小区自此以后发生的任何管理责任。并在公告中称,在9月10日之前,每天早中晚三个时段免费为业主提供三个小时用水。在结尾处,物业公司“郑重声明:对多收业主的钱一分不要,对恶意拖欠我公司费用的少数业主,公司将动用各种有效手段进行追讨,一分钱也不能少”。在业委会办公室的楼门口,记者还看到一张物业公司张贴的业主欠费名单,费用核算标准,依旧是2.72元。而8月11日,美丽园业委会的维权案件刚刚落下帷幕,业委会全面胜诉:北京市一中院支持了业委会13项诉求中的12项,小区物业费单价由每月每平方米2.72元降为1.58元。案件判决后,鸿铭物业公司曾明确表示不服判决。“我们知道肯定会和物业有冲突,但没想到物业用这种方法撤离。”业主们对突然而来的撤离表示惊诧。

  据了解,物业公司撤离事情发生后,业委会当日上午就电话紧急通知了政府相关部门。北京市建委、海淀区建委、海淀区政府办、八里庄街道办事处、恩济庄派出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与美丽园居委会主要成员、鸿铭物业代表,自9月1日上午至9月2日凌晨,进行了连续长达18个小时的协商。会议对此事件议定了处理方案。协商会上,市建委工作人员表示将对鸿铭物业公司停水停电,擅自撤管行为,依法进行从严处罚,对造成小区物业管理真空,蔑视广大公众利益的行为绝不姑息。会上,经协商同意,业主委员会启动第二次业主大会决议所确定的紧急预案,与原物业公司进行全面交接,业委会将加快进行选聘新物业公司。美丽园小区物业管理的具体交接工作,将由海淀区建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监督。

  据了解,北京市建委颁布的《关于住宅物业项目交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今年2月1日施行,该意见第十条明确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提前撤管。物业管理企业提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物业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区县建委。

  对于此次事件,业委会成员朴寅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物业公司这是拿全体业主的利益来要挟业委会,业委会将冷静协调各方面,争取妥善解决,维持小区的和谐稳定。而物业公司方面拒绝接受记者采访,并没有人对此事表明任何态度。

  在协商期间,9月1日下午3点半左右,供水已经恢复正常,2日上午,保安、保洁进入小区,晚上,公共供电恢复正常。由于电梯的主板遭到破坏,一时间难以恢复运行,正在抢修。

  目前事情解决仍在进行中。

  本报北京9月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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