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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审批门面 需经环境卫生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9:48 贵州都市报

  即日起,南明区的沿街门面项目在审批时,必须先进行环境卫生评估。工商、卫监、环保等多部门对沿街公共户、经营户特别是餐饮、美容美发等项目审批、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时,要重点审查其经营场所是否会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是否具备经营条件,并征求所在乡办和城管部门的意见。

  此外,南明区为切实整顿沿街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回潮,

将沿街门面“门前三包”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并确定了9月30日以前实现全区的垃圾袋装化,11月30日以前对辖区沿街餐饮、美容美发等产生污水、油烟、噪声经营户完成整改的目标。

  作者:陈峰 罗正阳 沈丽琼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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