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治理公路“三乱”出狠招 被媒体曝光者终身不得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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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0:56 大河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高亢)未经许可偷偷上路,找借口罚款,或者只罚款不给票等公路“三乱”行为,“造乱者”今后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9月1日,省交通厅发布消息,决定继续对公路“三乱”保持高压态势,其具体内容之一,就是设立公路“三乱”黑名单制度,加大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省交通厅提醒社会各界,能在公路上执法的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交通部颁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证或者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以及河南省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工作证。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发生公路“三乱”行为的,除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外,还要吊销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证,并将其列入全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公路“三乱”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全省交通系统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凡发生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单位曝光并查证属实的公路“三乱”案件,以及被省(交通部)纠风部门通报批评的,责任人终身不得在全省交通系统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②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