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诊断中心半年内需领“准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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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1:00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 游曼妮) 酝酿多时的《广东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本月起实施,真正的大动作将在半年之内:目前全省所有开展产前诊断的医院均要通过一轮严格筛选,届时未获“准生证”的诊断中心将不得实施产前诊断。 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分为产前诊断、产前筛查两大技术类别。 根据《细则》规划,全省每200万~250万人口需设置一个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需符合《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诊断中心需设有医学伦理委员会,必须具备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技术能力;如果没有完全满足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条件,符合相关条件只可开展产前筛查结束项目,包括孕妇外周血生化免疫筛查、胎儿体表及重要脏器的超声筛查及产前咨询。 对于已经开展了这些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细则》颁布后6个月内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审批认可手续;即将开展的医院需提前申报筹建报告,否则将视为不被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