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案情电脑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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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1:01 信息时报 |
重庆消息 同案不同刑一直是令法律界人士头痛的问题,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研制了一套“电脑量刑”法律软件,力图使这一问题得到解决。只要在电脑上输入案件的具体定罪情节,软件就能判决出一个刑期。自2005年,该院实行“电脑量刑”判决刑事案件上千起,至今没有一起案件因被告人对量刑有异议而提起上诉。 这一消息被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有律师认为,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过大,常出现同一案件由不同法官审出“不同结果”的现象。这一软件恰到好处地弥补了法官这一“人为因素”对量刑的影响,使审判成为“阳光作业”。 法学家则认为此举无法律上的依据。 但检察官则持不同态度:“电脑量刑”表面上看来公正,实质上是一种机械操作,不能适应千变万化的案件情节需要,所以并不可取。 据《重庆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