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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元索赔案富士康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1:06 红网-三湘都市报

  

3000万元索赔案富士康撤诉

  被诉记者报道原文截图

  

3000万元索赔案富士康撤诉

  报社与富士康科技集团发表的联合声明本报9月3日讯在经过周末的紧急磋商后,富士康科技集团今天宣布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的相关诉讼,两方在下午6点发表了联合声明,双方同意携手合作为创建和谐社会,并增进劳工权益而努力。

  基于建设和谐社会、充分尊重新闻从业者的社会职责、保障企业正当权利之目的,经第一财经日报社与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磋商,特就双方自2006年6月以来的报道及诉讼,发表以下联合声明:

  一、第一财经日报社对富士康科技集团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尊敬,并期待其未来为提升中国产业竞争力做出更多的贡献;

  二、富士康科技集团对《第一财经日报》这份中国有影响力的财经商业报纸表示尊敬。新闻媒体对富士康科技集团的监督是善意的;富士康科技集团将一如既往地与国内外媒体建立良性沟通机制,尊重新闻工作者行使职责的权益,并对国内外媒体的关注表示欢迎;

  三、双方共同认为,媒体当尊重企业正当权益,企业应尊重媒体正当合理的社会监督职能;

  四、基于上述认识,双方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本着“和谐发展,善意解决”的精神,富士康科技集团同意就《第一财经日报》相关诉讼案自本声明发布日即撤消;

  五、双方对该事件给对方所造成的困扰互致歉意;双方同意携手合作为创建和谐社会,并增进劳工权益而努力。■《广州日报》供稿

  □事件回放

  2006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成为大陆地区率先报道富士康员工普遍存在超时加班现象的媒体。该文揭示了富士康工厂的内部员工超时加班及相关管理问题等。

  7月10日,富士康科技集团下属独资企业鸿富锦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将《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报社记者王佑两人的财产分别查封、冻结。

  8月28日,台资企业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因《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其存在工人超时加班等员工权益问题,起诉该报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侵犯名誉权”,索赔3000万元,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日前,深圳中院已应鸿富锦公司申请冻结了王佑和翁宝的个人财产。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8月30日晚11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该公司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个人资产的冻结,同时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添加《第一财经日报》报社作为被诉对象。

  《第一财经日报》总编辑秦朔8月31日回应“鸿富锦诉讼”事件,他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鸿富锦撤回财产保全措施,并追加诉讼主体、变更诉讼请求的行为,是一个及时的改变,也是明智的选择。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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