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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失业者钻空子没门 四部门规范再就业优惠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1:34 青岛新闻网

  为每月少交2000多元税费,中山路一商店老板竟突然私刻公章、制作假合同,将店铺“过户”给一名失业人员;位于台东的一家价值在百万元以上的中档酒店,原法人在生意也相当不错的情况下却突然“易主”,新法人竟是酒店聘用的一名失业女工……身家百万的老板为了减免税费而煞费苦心,把眼光盯上了失业人员手中的优惠证。日前,我市劳动保障、工商、国税、地税四部门联合下发文件,严格规范《再就业优惠证》管理,让假扮失业者再也无空可钻。

  眼红者大钻空子

  据统计,自2003年5月到2005年12月底,我市共计为130177名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优惠证》提供的优惠,令一些老板眼红不已,他们千方百计地往“失业人员”堆里钻,为的是谋取一张并不起眼的“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着优惠减免各种税费的待遇。

  自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工商、税务等部门多次查到租借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的不法商贩。以台东的穿戴大世界为例,在2003年岛城实行《再就业优惠证》政策以前,这个拥有130多个业户的大市场,每月通过工商部门向国家缴纳的费用就为39600-40000元之间;而在今年2月中旬进行检查时,工商执法人员发现,该市场每月缴纳的工商管理费不足2000元,130个业户中,已有119个业户摊位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剩下的11户中,又有3户向工商所递交了申请。经查,大量业户是租借他人的证来逃税费。

  年检堵住证书租借

  市劳动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失业服务处处长王力者说:“今后我们要严格管理证书,期内不来年检一律注销”。

  据了解,根据我市2003年出台的对《再就业优惠证》的管理办法规定,每年的3到5月都是发证部门对证书进行年检的集中日期,但由于当时规定除了集中年检外,平时也可随到随检,但对没有年检者无相应处罚措施,使得年检形同虚设,更给一些不法商贩提供了可乘之机。今年3到6月,市就业服务中心加强了对年检的执法力度,不来年检的持证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再就业优惠证》被注销,且没有特殊情况不能补办。截止到目前,我市共有1万多名持证者被注销证件。“除了有不知情的、退休或提前退休的、死亡的以外,租借和转让证件的也有一部分。”王力对记者说。

  免税费功能将降低不法商人之所以对《再就业优惠证》“情有独钟”,有证可免征的大笔税费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个《再就业优惠证》,一年少则可省数千元,多则可节约税费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新政策规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

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
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定额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一人最高限为4800元,持证者本人开办企业,可免缴的税费也只有8000元,与以前相比,其减免税费的能力大大降低。记者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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