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考职业资格,本市农民工有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5:56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陈心华 通讯员 胡晓牧)我市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合同,首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可以获得200元补贴。

  近日,市劳动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对本市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供补助,重点对机械制造、电子、化工、服装、纺织、制鞋、建筑、水产等劳动密集型、农民工使用量大的行业的技能鉴定项目(工种)给予补助。鼓励本市农村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促进农

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满足我市产业发展的需求。

  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进城务工(已就业并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办理了进城务工求职登记的本市农村劳动者。

  补助办法

  原则上直接补贴给个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助办法有两种:

  “先垫后补”的办法。持有进城求职登记证明的本市农村劳动者到定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已就业的本市农村劳动者在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企业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自己先交纳鉴定费,然后凭身份证、求职登记证明(或劳动合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收费票据等,到所在区劳动保障部门申报补助资金。

  “先鉴定后缴费”办法。本市农村劳动者到定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已就业的本市农村劳动者参加企业与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共同组织实施的鉴定,鉴定合格后,先由本人凭身份证、求职登记证明(或劳动合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鉴定机构或企业出具的鉴定证明等有关材料,到所在区劳动保障部门申报补助资金,再交纳鉴定费,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本市农村劳动者可自愿委托鉴定机构、所在企业或者团体组织为其办理补助申领有关手续。

  (来源:厦门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