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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管爱心超市 科学与人本执法的有益尝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6:08 正义网

  8月30日,家住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社区的孤寡老人李辉从社区城管爱心超市领取到了一袋新鲜的蔬菜和水果。领取后,老人在城管罚没物资公示栏上签下领取人名字。据了解,针对一些易腐烂不易存放又无人领取的罚没物资,芙蓉区城管大队在定王台社区设立了社区城管爱心超市,社区低保户和困难家庭成了首批受助对象。(2006-9-1《半岛晨报》、《长沙晚报》)

  城管是城市秩序和城市面貌的维护者,也是城市文明的维护者。程序公正、执法规范、制度完善,是依法管理好城市的基础和保障。城管执法理应以维护好城市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终目的,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应该注重维护和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体现出公正科学、“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然而,令人痛心的是,一些地方在城管执法过程中,不时出现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的令法制和文明蒙羞的事件:对普通市民群起而殴之最后致人死亡,恬不知耻叫嚣“我就是土匪”掀翻砸烂爱心人士的募捐书桌,毫不留情地踢碎外地妇女赖以生存的叫卖艺术品,如此等等。虽然只是个例,但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但是,我们更加欣喜地看到,在乌鲁木齐,城管人员已经把小商小贩当成宝,双方和谐共处其乐融融;在长沙,“城管爱心超市”更是很好地解决了执法过程中如何处理罚没物品这一棘手的实际问题。得到了各界群众的好评。

  众所周知,城管执法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在城市大街小巷叫卖的小商小贩,这些人大多数都是一些由进城农民或城市下岗职工等人员组成的底层弱势群体,为了尽可能节省费用,经常出现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作为城市秩序和城市面貌的维护者,城管人员职责所在,只能按照相关程序给那些违法对象进行处罚。执法实践时,城管人员从违章摊贩手里收缴的物品,大部分都是包括蔬菜瓜果等在内的易腐烂的鲜活品。根据规定,对于罚没物资中存放时间不长的水果、蔬菜、畜禽等鲜活物品,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前来接受处罚的,则罚没物品将归还当事人;如果在一定期限内当事人不来接受处罚,易腐烂物品和鲜活品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合格且不适宜拍卖的,执法部门将实施相应的没收处理程序。

  一些地方对那些按照没收处理程序予以没收的易腐烂不易存放又无人领取的罚没物品往往任由其腐烂变质。如此处置此类罚没品,既造成了物品浪费,也容易让部分群众产生“罚没物品被城管私分了”的误解。长沙城管把罚没物品全部送入“爱心超市”,派送给社区内的低保户和困难家庭这些需要社会救济的对象。这样,既让罚没物品派上了用场,满足了困难群众的生活需要,避免了浪费,又帮助城管部门解决了保管难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理顺了城管工作流程,让群众充分了解罚没物品的去向,打消了个别人的疑虑,使城管工作得到更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长沙市城管以罚没品救助社区低保户和困难家庭的做法无疑是科学执法与人本执法的一次有益尝试,值得各地城管部门学习和借鉴。

作者: 真如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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