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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龙根:正确区分社会公德问题和文化差异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6:27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9月4日讯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今天在人民网举行“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网上谈活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吕龙根表示,判断游客的行为文明不文明,要区分几类不同性质的问题。有些行为在某些国家属违法行为,有些行为属不讲社会公德行为,有些行为则属纯粹的文化差异问题。

  他举例说,游客在国内禁烟场所吸烟,通常只是受到管理人员的劝阻。但在新加坡

则算违法行为,要罚款1000新加坡元。在公共汽车上吃东西、喝饮料,在中国不算什么大问题,最多算不雅行为,但在新加坡则要罚款500元。又比如在希腊参观古迹,游客如果随便拣块石头带走留作纪念,就可能被警察逮捕,以盗窃文物罪论处,因为这块石头很可能是某个古建筑构件上掉下来的碎片。我国有些旅游者向来不拘小节,但这些所谓“小节”到了国外弄不好就变成违法犯罪问题。

  第二类游客行为属不讲社会公德问题,如乱扔废弃物,随地吐痰,不修边幅,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上车不排队等等。这些行为均是破坏环境、损害别人权益、妨碍别人的不文明行为,这些行为在任何文明社会里均属违反社会公德的错误行为,都要受到谴责。

  第三类行为属纯粹文化差异问题,它本身不存在对错是非的问题,但有个是否尊重其它国家、其它地区、其他民族、其它宗教的文化习俗的问题。比如在中国文化环境中,我们看到别人家小孩长得漂亮可爱,我们总喜欢抚摸人家小孩头部,并赞美几句。这是十分正常的行为,家长也会感到十分高兴。但在泰国,除和尚外,任何人不能触摸别人头部,也忌讳别人赞美自己婴儿,说是会引起恶鬼对婴儿的注意。又比如,按照韩国的习俗,两个人在宾馆走廊上交谈,应容许第三者从两人中间走过。但欧洲大部分国家却认为:从交谈中的两人中间通过是严重失礼行为,第三者或者从人家背后通过,或者请求别人让路。

  如何处理这些文化差异问题?在这方面我国古代的先哲们早就总结了两条规则,叫做“入乡问俗,入乡随俗”。我们的孔老夫子还提出过一条精辟的教导:叫做“君子和而不同”。“不同”是说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客观上存在文化差异,我们要和别人和谐相处,不必盲从附和人家的文化习俗(人家好的习俗我们当然可以学习吸收),但要学会尊重别人的文化习俗,互相包容,求同存异,共生共长。其实旅游中的文化差异问题,不但中国人出国旅游会面临,外国人到中国来旅游,也同样会面临文化差异、文化障碍、文化冲突问题,人家也在不断提醒旅游者到中国必须要尊重中国人的特殊文化习俗。

  费孝通先生在其《“美美与共”和人类文明》一文中说:和的佳境,是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我觉得我们除了编写一般的旅游者行为指南外,还应该编写我国主要旅游目的地的国别行为指南。我认为这些指南,不要简单地规定不能这样,不能那样,还要宣传其所以然,解释人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行为规范和禁忌的文化内涵,以增强我国旅游者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文化敏感性,把游客旅游素质提升到更高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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