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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再摸“三农”家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9:45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73号国务院令,公布《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新华社8月31日受权播发这个《条例》。

  《条例》规定,农业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

的原则组织实施。

  《条例》规定,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公室)和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简称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各地方、各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对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农业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授意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篡改农业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对拒绝、抵制篡改农业普查资料或者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人员打击报复。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回良玉近日强调,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现在距普查登记时点只有4个月,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各地要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一是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抓紧组建县乡普查机构,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二是确保普查经费到位,为普查提供基本保障和必要条件。三是确保人员培训到位,严格按标准选聘普查人员,认真组织业务培训。四是确保宣传动员到位,使全社会了解普查、各方面支持普查、农民群众积极配合普查。五是确保协作配合到位,形成普查工作合力。六是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层层把关、责权明确的工作责任制。七是确保监督检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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