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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教师本无“公办”"民办"之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0:53 云网

  中新社北京9月3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3日表示,目前中国民办教育的关键问题是教育质量不高,而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是教师,如果束缚教师流动的人事制度不改革,制约民办教育的瓶颈就很难突破。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

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然而,现实情况是怎样呢?许嘉璐说,目前教育系统的人事制度不利于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一旦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他的公办教师资格就会被取消;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之间,有利于教育资源流通的“立交桥”没有建立起来之前,民办教育就始终存在人才培养的瓶颈。

  这种现状说明,民办学校的教师始终无法取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法律作出了相当多的促进民办教育的规定还只是停留在纸面上。而这种人事制度的不畅通,其核心在于教育市场的不畅通,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还存在资格差别从而导致流动困难的问题。

  因为,公办教师之所以不愿意到民办学校任教,其原因在于他的公办教师资格会被取消,而他之所以在乎这种公办教师资格,其主要原因便在于如果没有了公办教师资格,他以后就不可能再回到公办教师队伍中。而众所周知,公办教师是所谓的国家干部,是旱涝保收的铁饭碗。某一位教师即使一时因为高薪而去了民办学校,但如果要他放弃公办教师资格,放弃这个铁饭碗,就很难做到。而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之所以要取消去民办学校的公办教师的资格,就在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存在竞争关系,公办学校为了挽留人才,防止人才流失。

  但是,如果不区分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资格,所有教师取得了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以后,都可以随时到公办、民办学校应聘,教师也不是完全的铁饭碗。那么,今天去了民办学校的教师明天可以随时应聘为公办学校教师,反之亦然。那么,教师就无所谓公办与民办的区别,公办教师离开公办学校后随时可以回来,他也就没有后顾之忧,公办与民办教师的流动就会更为频繁。民办学校就不会再面临人才短缺的问题,民办教育的质量也就会相应提高,促进民办教育的目标也就会逐步实现。

  因此,解决目前教育系统的人事制度的核心,就在于解决教师资格平等对待的问题,解决教育市场畅通的问题。国家要取消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资格差别的问题,要让公办教师能随时出得去,又能让外面的民办教师随时能进得来。国家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必利用公办教师的资格来卡住人,而是要加大投入,改革现有的教育体制,用事业留住人,用良好的待遇留住人。如果仅仅是以某种资格卡住人,既不利于人才发挥优势,也不利于吸引外面的人才,最终使公办教育失去生机。只有取消教育市场的壁垒,让教师资格在教育市场上畅通,才能进行有效的竞争,最终达到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快速发展的双赢局面。

  东方早报 杨涛 任大刚 刘景 单雪菱

  责任编辑: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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