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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便民”行为开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1:26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颜宇东 通讯员 文飞

  本报9月4日讯今日上午,怀化中方县肖师傅心里不舒服,因村里人到泸阳镇赶集,没有客运车坐。他便开自己三轮摩托车顺便运送多人。没想到被执法交警拦了下来。“我每个人只收一块钱,他们也觉得方便省钱。”肖师傅觉得冤枉。而他的这种行为在9月1日实施的《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有明确规定,非客运车辆

不能载客。在随后的半个小时内,又有多台这样的载人三轮摩托车被民警拦了下来。

  目前,怀化全市有517条乡道,而其中有一部分属于等外公路,没有正规的客运车辆进入。“在偏远的山区考虑过允许三轮摩托车每次载人不能超过3个人,也好让村民们至少能有代步工具”,之前,怀化市交警支队采用了这个无奈之举。但这一“利民”想法被来怀化视察的上级部门相关负责人予以否定。

  9月1日实施的《办法》中明确规定,非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但不足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处200元罚款。怀化交警部门选择了依法办事。而事实上也如他们所说的,“公路等级低,三轮摩托车载人的确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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