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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抱幼儿当街贩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1:27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王石磊 通讯员 运山 唐奎 俊霞

  本报9月4日讯1名妇女怀抱幼儿在闹市当街贩卖毒品时,被民警当场抓住。并当场从嫌疑人身上搜出毒品海洛因零包1个。8月31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将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臧海刑事拘留。因怀疑犯罪嫌疑人欲以孩子作掩护逃避法律制裁,警方将对这名妇女怀中的幼儿进行亲子鉴定,之后再对其作进一步处治。

  “抱孩”贩毒有恃无恐

  8月25日中午,靖州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杨春等民警在渠阳四古楼路段巡逻时,发现有贩毒嫌疑的臧海抱着小孩在欧麦阳光餐馆门口徘徊不停,还不时环顾四周、凑身向过路的行人低声问话,于是杨春等人便在附近展开布控。几分钟后,一辆的士停在臧海的面前,吸毒人员易功群从车里递出钱来向其购买毒品。这时,民警突然出现,将2人当场擒获,并从吸毒人员易功群身上搜出毒品海洛因零包1个。下午1点40分,2名涉案人员被民警带进派出所继续调查。

  据办案民警介绍,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街头经常有怀抱小孩的妇女向行人兜售毒品,群众反映说这群妇女的年龄大多在20至25岁之间,抱着的幼儿年龄都不超过1岁半,绝大多数孩子手中还抓着奶瓶。面对派出所民警的讯问,这名叫臧海的妇女神情出人意料地平静,丝毫没有惊恐的表情。据交代,这名妇女是贵州人,还有几个老乡在靖州一带以贩卖毒品为生,臧海对贩卖毒品的事实也不予否认。

  是否亲生有待警方鉴定

  记者从怀化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了解到,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对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犯罪嫌疑人,只能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并且不适用死刑。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而言,零星毒品犯罪大部分是由“抱着小孩的妇女”实施的,但她们怀中的孩子不一定都是亲生的,有的孩子是花钱向他人“租借”、“用后归还”的,有的孩子甚至是买来掩护作案的。公安机关在抓获这类犯罪嫌疑人后,将对她们和孩子进行亲子鉴定,待鉴定结论做出后,再按照法律规定分类处理,因此案件还需进一步审理。

  孩子不是犯罪“挡箭牌”

  孩子不是犯罪的“挡箭牌”!采访中,警方一再向记者表示,虽然我国的相关法规对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了相应的人道措施,但并不说明犯罪嫌疑人能逃避法律的惩处,那些怀抱孩子就有恃无恐违法犯罪的人,其实是既害了自己,更伤害了年幼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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